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3: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通州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涵盖我局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现予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区政府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力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办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区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府部门民政局网页,发布信息82条,其中政府工作机构中机构信息5条,计划总结2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36条,信息公开年报和制度4条,部门动态信息34条。全年受理区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及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交办案件19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全年共处理来访来件15件。2022年处理依申请公开2件,申请公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和通州区民办养老机构名录,我局按要求时限内给予了答复和公开。

(一)组织落实到位。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张明局长任组长,卞晓娟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信息公开规范。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认真规范制定依申请公开程序。凡是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政策制定或调整、社会关注的有关工作或事项、社会和群众普遍要求事前告知的事务等,我局都会在第一时间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主动回应积极。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准确更新民政相关事务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我局及时利用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区长信箱等渠道办理政民互动信件,进行解疑答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内容上还待加强。形式上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解读尤其是视频解读较少,形式上较单一。内容上对政策的关键点解读不够通俗易懂,专业术语使用较多,解释说明还不够。二是便民服务渠道需进一步整合畅通。目前网站包括新媒体在内,群众可以反映情况渠道有微信后台留言、部门信箱等等,相对分散,且有的群众对渠道不够了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专业力量,持续优化网站栏目建设,做好简洁、高效、易用;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好信息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继续建立健全内部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局办公室受理、责任处室办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的工作模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水平运转;进一步加大群众反映渠道的宣传力度,让群众能知晓、好操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区民政局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