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2: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区民政工作的有关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区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村(居)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五)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器具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九)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十)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会同区财政部门做好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 、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审核低保、特困供养、享受民政补助的精简退职职工、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对象,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区医疗救助政策待遇落实。

办公地址:通州区金新街道银河路12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513)8651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