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721X/2017-0015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刘桥镇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17 | 发布日期: | 2018-05-17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朱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镇机关各办公室、服务中心: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朱 丽同志兼任政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 瑞同志任人事人才干事、团委副书记(主持团委工作);
胡 洋同志任文书档案干事;
金浩楠同志任工业办公室办事员;
李 懋同志兼任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栋良同志任城管队队长、环卫所所长,免去其城管队指导员职务;
金 锋同志任城管队指导员、副队长、环卫所副所长,免去其城管队法制员职务;
陈 峰同志任刘桥镇敬老院院长,免去其刘桥供水服务公司副经理职务;
王建中同志任刘桥镇敬老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不再负责英雄村村委会工作;
任 佳同志任刘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刘桥镇敬老院院长职务;
丁传东同志任刘桥供水服务公司副经理,免去其城管队队长职务;
刘建锋同志任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免去其城管队副队长、环卫所副所长职务;
曹 建同志任城管队队员;
羌志明同志任徐园村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刘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杨海澄同志任长岸村党总支书记,不再负责长岸村村委会工作;
倪 峰同志负责刘桥社区居委会工作,不再负责刘桥社区监委会工作;
季苏红同志负责长岸村村委会工作,免去其长岸村会计职务;
纪海军同志负责英雄村村委会工作;
管建锋同志任新联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职务;
朱燕平同志任新中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英雄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丁海平同志任极孝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刘桥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剑牛同志任刘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费红丽同志任刘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王立秋同志任徐园村党总支副书记;
黄 帅同志任英雄村党总支副书记;
单 俊同志任英雄村党总支副书记;
茅晋宾同志任长岸村党总支副书记;
王 杰同志任米三桥村党总支副书记;
徐志彬同志任尹家园村会计;
刘秀容同志任慎修村会计;
吕添添同志任蒋一村会计;
房 燕同志任长岸村会计;
王栋华同志负责慎修村监委会工作,免去其慎修村会计职务;
刘建芳同志负责尹家园村监委会工作,免去其尹家园村会计职务;
杨海清同志任新联社区一般干部,不再负责尹家园村监委会工作;
戴红娟同志任尹家园村一般干部;
金晓露同志任刘桥社区定编干部;
赵敏杰同志任刘桥社区定编干部;
金晓玲同志任徐园村定编干部;
徐丽丽同志任苏池村定编干部;
袁 琦同志任蒋一村定编干部;
王 慧同志任新中村定编干部
免去王娜同志团委书记、工业助理职务;
免去张杨同志新联中学党支部书记职务;
苏向东同志不再负责慎修村监委会工作。
中共刘桥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