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共5个区域,分别为工业东区、工业西区、新联工业集中区、原奶牛场及原砖瓦厂,总面积约3.11平方公里。其中(1)工业西区四至边界为:北至刘秦河,东至通刘公路,南至刘桥镇界、共赢机械西厂界西150米,西至九圩港,规划用地面积约2.08平方公里。(2)工业东区四至边界为:北至迎宾路、润远结构件北厂界,东至东环路、世创能源东厂界,南至费埭河,西至燕王路,规划用地面积约0.52平方公里。(3)新联工业集中区包括3个片区,分别为卞西工业集中区、镇区工业集中区和刘家桥工业园,总面积约0.44平方公里,其中卞西工业集中区四至边界为:北至新天意服装北厂界,东至刘新河,南至联欣路,西至润航船舶西厂界,规划用地面积约0.1平方公里;镇区工业集中区四至边界为:北至新联镇区路,东至新联电子东厂界、双通线、双赢机械东厂界,南至蔬菜基地路,西至沿河路,规划用地面积约0.08平方公里;刘家桥工园四至边界为:北至朴原金属制品、龙祥塑料、佳顺饲料北厂界,东至佳顺饲料、顶立塑业东厂界,南至顶立塑业、沪望科技、嘉安食品南厂界,西至双通线,规划用地面积约0.26平方公里。(4)原砖瓦厂规划面积约0.04平方公里。(5)原奶牛场规划面积约0.0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基准年为2021年。
产业定位: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科技、纺织服装、现代物流产业等。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南通市通州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通州全区环境空气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刘桥镇工业集中区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氨、硫化氢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监测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特征因子甲苯、二甲苯、氯化氢、硫酸雾均未检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大气污染物指标均符合相应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长江中泓水体各监测断面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要求,九圩港、刘新河及长江近岸水体各监测断面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邱家桥港各监测断面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或《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6)底泥: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新联工业园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南通一鑫镀饰有限公司废水排口处底泥中所测各项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应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末集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VOCs、氨、硫化氢、甲醛、甲苯、二甲苯、HCl、硫酸雾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规划集中区废水接入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的一级A标准,最终排放至长江。刘桥镇工业集中区位于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根据地表水源强估算,规划期末集中区废水接管量在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总量平衡范围内,集中区废水接管可行。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预测结果,在南通一鑫镀饰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非正常工况),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污染物浓度随时间变化过程显示: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运移范围较大。运行7300天后,污水处理站中污染物最大运移距离是55m。集中区应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刘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期末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集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集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集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集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刘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现状用地构成主要为工业用地和农林用地。总体来说,集中区内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集中区内各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主要风险事故类型为有毒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故障等引发的污染物排放。在综合考虑集中区产业危险性物质及规划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上,主要考虑南通一鑫镀饰有限公司盐酸储罐泄漏作为本次集中区评价的最大可信事故,根据环境风险影响结果,污染物扩散可控制在厂区内及周边,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可接受。集中区在本轮规划建设过程中需提升事故状态的应急响应能力,必须加强事故防范,杜绝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降低对人员的伤害,控制事故影响程度。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从刘桥镇工业集中区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集中区本次规划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通市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区域战略发展规划或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相符合;规划发展产业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等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要求相符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刘桥镇工业集中区发展需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刘桥镇工业集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刘桥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0513-68856590
电子邮箱:1272025458@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fy@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