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17: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现开展2025年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相对集中的科研人员办公及研发场所,研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原值在100万元以上。

2.已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核算体制,并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企业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中心主任必须是本企业专职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研发团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8人;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有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4.具备承担和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近3年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不少于3项,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5件)。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按封面、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顺序装订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附件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同。

(3)企业研发费用专账管理的账页复印件1张。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学历、职称和研发团队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证件(复印件)。

(5)需提供部分企业研发场所和主要仪器及装备的照片5~6张。

(6)2022~2024年企业获得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制定国家标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申报材料需镇(区、园、街道)签字盖章。

2.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区行政中心12楼123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李毅,电话:86512127 。

附件:南通市通州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9日

南通市通州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