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 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11 15: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 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 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 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 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南通“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南通实际,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树立正确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标准建设“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原则

——强化正确方向。加强对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把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立足市情教情,遵循教育规律,育人为本、提高质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问题导向。心怀“国之大者”,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围绕对学校管得太多、干 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学校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整体联动。坚持教育评价改革全域推进与区域突破相结合,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鼓励基层改革创新,鼓励各地各校持续深入探索、分类设计、稳步推进,推动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强化放管结合。进一步明晰政府、学校权责边界,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发挥教育评价指引作用,既注重打破部门壁垒、做到应放尽放,又注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因地制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从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立足擦亮南通教育之乡品牌,强化党委政府高位统筹,以教育评价改革为推动力,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三)改革目标

力争经过5至10年努力,全市各地教育领导体制更加完善,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职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1.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

(1)将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审议教育工作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守牢教育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教育教学各方面。规范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在高等学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建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的制度,重点报告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民生实事、教育改革发展等落实情况。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为师生上思政课、定点联系一线学校、定向调研教育工作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3)完善市、县两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发挥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能,促进部门联动、条线协同。建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 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评价县(市、区)政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科学履行教育职责以及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

(4)完善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价,鼓励立足县域实际开展对乡镇(街道)年度教育履职评价。探索实施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确保教育政策、资源等保障条件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5)优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标准,重点考核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及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争创全省、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到2025年,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达60%以上;到2030年,全域完成创建目标。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注重拔 尖创新人才培养,探索形成区域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区域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体系。增强特殊教育融合教 育能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 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宣传引导,讲好教育故事,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

(6)加大教育投入,持续优化基本保障环境、学校办学制度环境、社会氛围支持环境、学生学习生活环境、教师教书育人环境,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坚持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推动土地、编制、人力等资源优先向教育倾斜。在汇聚优秀教育人才、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促进师生减负增效、抬高基础教育发展“底部”、聚力推进教育创新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纪委监委)

(7)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高度关注师生身心健康,做到向精细管理要教学质量、教育品质,向“五育并举”要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形成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发展的区域教育生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考核办〉、市委宣传部)

(二)深化学校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4.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

(8)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进“思政课程”引领“课程思政”。加快构建“大思政课”格局,深化活动育人成效。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

(9)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和职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10)建立健全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

制度,构建“五育并举”的教学与评估体系,建立“诊断—整改—提升”机制。优化学校评价方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突出规范高效履职、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积极推进学校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11)开展办学行为督导,围绕规范办学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督查,引导学校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重学业轻健康等片面办

学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

5. 完善幼儿园评价。落实《南通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等情况,引导幼儿园提升质量意识,推进学前教育高品质发展。

(12)推进学前教育“幼有优育”,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域创建国家级学前教 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课程游戏化建设,科学实施幼小衔接,健全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提 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强化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全面巩固消除无证幼儿园工作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加强常态化评价,督促推动幼儿园实施游戏为主的保教活动,开展市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和优秀项目评选,开展优秀“幼小衔接”市级项目评审,克服“小学化”倾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 优化中小学校评价。贯彻实施《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

(14)推进义务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持续开展“新优质学校”建设,推行城乡学校组建教育集团、联 合体、联盟,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巩固放大“双减”全国试点成效,推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完善课后服务保障体系,聚焦作业指导、兴趣拓展、实践活动、课后餐点等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引进优质社会资源进校园,积极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假期托管服务,减轻家长焦虑情绪。推进“双减”与新课标实施相结合,聚焦核心素养,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持续做好“五项管理”,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要求,护航学生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6)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建设,建设3所以上省级高品质示范高中,设定市级高品质普通高中建设引领性发展项目。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建设一批课程形式多样、教育方式创新、学科优势明显、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高中。积极开展选课制、走班制、学分制探索与实践。扩大特色高中、课程基地学校、特色项目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拓宽初、高中一体化育人路径,建 立学科素养拔尖、综合素质突出学生的贯通培养机制。完善课程基地、学科基地建设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7)大力培养创新人才、拔尖人才,加强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生物五项学科竞赛建设,选优配强专业师资紧密对接服务国赛、省赛,培养学生学科素养和学科特长,培育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潜质。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形成学段创新人才培养的增效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 完善职业院校评价。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办法,重点评价职业院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学业发展、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18)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出台《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实施中职“双优计划”,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建设一批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推动高职“双高计划”,支持全市高职院校建成1个以上优势品牌专业(群),形成“一校一专”品牌格局,建设一批省级五年制高职标杆学校和省级高职高水平专业群。支持全市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重点支持国家“双高计划”院校和办学实力较强的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大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9)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企 业参与的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加强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并给予组合式激励。搭建人才供需服务 平台,牵头职业院校和在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供求信息交流、校企合作和就业指导等综合性服务。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 能力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0)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夯实立德树人根基,开展“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培育工作。加大长学制培养技能人才实施力度,推进实施“3+3”中高职、“3+4”中职本科、“3+2”高职本科和“5+2”高职本科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开展职业院校课堂质量提升行动,打造职业教育金课。巩固全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建设成效,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教改实践成果并予以推广。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将1+X证书试点与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相结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8. 优化高等学校评价。健全高校分类评价机制,对不同类型高校采用不同评价标准,引导在通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推动更多毕业生留通就业创业。

(21)改进针对不同类型在通高校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突

出对学校办学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用人单位满意度等的评价。优化在通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绩效评价,突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经济社会贡献和科学研究的原创性、标志性成果,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推进各类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融合发展,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各级财政投入和其他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教师评价改革工程

9.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加强新形势下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政策观念、法纪观念。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22)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坚持师德师风是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监督举报、诚信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发掘和宣传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深入开展学习李吉林、李庾南老师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继续开展优秀园丁、领航校长等褒扬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10.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位学生。完善各级各类教师评价考核办法,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评优评先中的比重。

(23)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贯彻实施《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养激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职称评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先、荣誉称号评选、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坚持向工作量饱满、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及一线班主任倾斜,不断调动教师热心从教积极性,激发教师内生发展动力。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将大中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课后服务、学业与心理辅导、家校联系以及指导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纳入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4)分类明确各学段教师评价重点。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游戏为主的保教实践,把促进儿童发展作为关键指标;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学科育人导向,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位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职业教育教师评价突出实践育人和专业教学,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引导教师知行合一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高校教师评价突出课程思政和专业教学,引导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5)普遍开展“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选树活动,大力宣传教书育人实绩突出、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积极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11. 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引导教师以仁爱之心积极投入一线学生工作,掌握学生工作方法,真心关爱学生,耐心指导学生,悉心呵护每位学生健康成长。

(26)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生发展工作制度,将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将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作为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27)构建全员育人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建立家访信息记录、跟进机制,及时掌握学生校外生活、学习、思想状况等,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选优配强高校辅导员、中小学班主任与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将学生工作要求作为岗前培 训和职后培训重要内容,将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纳入职称评聘,引导教师合理运用相应评价方法和工具开展学生 过程性、形成性评价,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给予适时适当反馈,促进学业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改进科研工作评价与人才称号使用。突出科研成果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优化整合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切实精简人才“帽子”。

(28)深化教科研改革,鼓励教师加强教学研究,坚持实绩导向,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完善南通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机制,成果遴选中一线教师不少于 7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9)优化科研评价制度,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教学贡献、学术贡献等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对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30)开展人才待遇专项检查,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合理确定人才薪酬,切实避免人才“帽子”与利益直接挂钩。在科研项目立项、岗位招聘、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等工作中,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限制性条件。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严格人才计划入选者聘期管理,支持周期内原则上不得转工作单位。鼓励学校与人才计划入选者签订长期服务合同,引导市内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学生评价改革工程

13. 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1)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贯彻落实《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评价方案》,完善小学、高中学生多元评价机制,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促进每一位学生成长成才和人生出彩。(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32)加强学业质量监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全面覆盖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的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体育、劳动、艺术、心理健康等常规监测制度,完善体育、艺术纳入中考实施办法,探索完善融合过程性评价、结果评价等的科学考评方案。(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14. 完善德育评价。遵循学生不同成长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33)科学设计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目标要求,建立学校德育工作清单制度,实施“一校一案”,强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引导学生传承红色基因,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

(34)创新德育评价方法手段,将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社会、家庭、学校、教师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德育评价模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

15. 强化体育评价。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督促学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35)健全完善各学段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大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优良率逐年提升与近视率逐年下降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36)建立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帮助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适度提高中考体育成绩权重。配合省教育厅做好在高校招生中使用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研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16.改进美育评价。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37)健全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将美育课程和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纳入中小学学业要求,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展演活动,帮助学生形成1~2项艺术爱好或专长。进一步完善艺术类科目进中考。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课程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鼓励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

(38)打造文化育人体系,提升学生人文素养。放大南通江海文化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开发一批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培育一批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不断提升“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水平和“南通市少儿艺术团”建设水平,助力学生综合素养提升,培育更多心系家乡、情系江海的文化使者。(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

17. 加强劳动教育评价。牢牢把握育人导向,健全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劳动教育体系,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39)将劳动教育作为大中小学必修课,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劳动实践,促进学生形成良好劳动习惯。传承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设具有南通地方特色的劳动实践类课程,鼓励学校、教师进行“学科劳育”的教育实践创新,培育劳动教育典型学校。加强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推进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支持学校在校内或与企业(农场)等共建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依托省、市、县级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广泛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组织开展学生动手实践性劳动技能比赛,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

(40)实施劳动教育评价监测,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劳动的时长、内容和要求,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学生参与校内外劳动实践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制定劳动教育监测评价标准,开展过程监测,定期发布学生劳动素养监测报告,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重要内容、评优评先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8. 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优化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引导学生形成优良学风。

(41)优化学段间衔接,把好入口关。探索开展“双减”托管服务,丰富学段衔接方式方法,提高衔接成效。优化幼小衔接,遏制幼儿园小学化,帮助大班幼儿做好升入小学的必要准备。优化小初衔接,树立系统培养观念,加强学习指引,注重教学目标、教学方法等的衔接。优化初高中衔接,重点加强毕业班学业管理,合理安排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优化普职衔接,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考核,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视导,确保学生足额、真实、有效参加实习实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2)完善过程性考核,建立完善南通市中小学生成长档案,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完善学籍管理,健全中高考不合格补考制度,学习态度端正、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准予发放毕业证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9.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对中、高考改革研究,完善招生考试改革综合配套机制,有效发挥评价指挥棒科学导向作用。

(43)推进中高考研究。高度关注“双减”背景下中考命题动向,深刻领悟新课标实施后素养立意命题导向。准确把握中考省级统一命题要求,用集中教研支撑深度考研,以精准考研引领教学改革。积极应对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变革,组织好全市模拟考试命题,以命题改革撬动教学变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4)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学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完善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配合做好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组织实施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5)推动育人方式改革。强化基础研究人才苗子选拔,优化综合评价招生,建立早期发现、特殊遴选和个性化培养通道,支持普通高中与高水平大学协同探索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将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结果有效运用到中高考录取中。依托江苏省终身教育 学分银行,贯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之间的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深化用人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20.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全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46)建立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打破年龄、资历、学历等限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用人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

(47)推行人才准聘长聘制度,完善人才成长支持机制,健全人才评价退出机制。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和岗位晋升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

(48)健全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程,对标对表中央、省部署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举措。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对政策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教育评价改革精神不一致的规定坚决限期整改,推动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各项教育评价改革政策措施落地。各级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对责任不落实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加强教育评价专业支撑。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加强专业化教育评价机构建设,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教育工作情况开展科学有效的专业性评价。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将教育评价的政策内容、评价技术和工具等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范围。打造具有专业素养的教育考试命题、评价、评卷队伍,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参与教育评价区域合作及相关研究。

(三)营造教育评价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构建 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协同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工作体系。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当好表率,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家长和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新闻媒体要加大政策宣讲和解读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通委发(2022)22号(关于印发南通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