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的通知
来源: 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6: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精神,(苏教体艺函〔2021〕3号)、《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通市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的通知》(通教体艺〔2021〕4号),经研究,决定举办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现将《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实施方案》、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艺术表演节目申报汇总表、艺术作品申报表和艺术节展演活动统计表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实施方案

2.南通市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艺术作品申报表

3.南通市第通州区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

4.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申报表、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汇总表

5.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6.南通市第八届通州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中小学生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7.南通市第八届通州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中小学生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汇总报送表

8.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统计表(表样)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

校园艺术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机制创新。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各校开展普及活动—片级集中展演—区现场展演”的“三阶段”推进机制。鼓励各校每年开展各类中小学生艺术展示活动,积极参加大市及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组委会

主 任:丁 华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葛红玲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 新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胡清华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秘书长:陈 梅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副科长

委 员:吴小虎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邢 霞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科长

蔡华军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科长

陈建峰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财务科科长

秦金泉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职社科科长

季 成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安管科科长

陈汉兵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葛 峰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青少年宫主任

郝贵良 南通市通州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实验工作办公室”专干

李平娟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音乐研训员

王 峰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美术研训员

张圣兵 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副校长

薛 军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副校长

栾爱春 江苏省西亭高级中学副校长

张 杨 江苏省平潮高级中学副校长

黄 新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中学副校长

俞 华 江苏省通州中等专业学校党委委员

王言娟 南通市通州区育才中学副校长

张小丽 南通市通州区实验中学副校长

邱洪艳 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副校长

张春光 南通市通州区通州小学副校长

季有林 南通市通州区高新区小学副校长

姜新荣 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小学副校长

邢国林 南通市通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

张益新 南通市通州区通中教育督导组教学辅导员

李 建 南通市通州区通北教育督导组教学辅导员

顾晓东 南通市通州区通西教育督导组教学辅导员

朱卫华 南通市通州区通南教育督导组教学辅导员

(二)办公室

主任:陈 梅

组员:郝贵良 顾 佳

(三)艺术作品、艺术工坊组

组长:王 峰

组员:姜唯一 徐宏飞 周文新

(四)艺术表演组

组长:陈 梅

组员:朱灿 钱晓慧 陈鑫莹 钱怡 黄艳 管红娟

(五)创新案例组

组长:李平娟

组员:温景新 宋林涓

(六)宣传报道组

组长:郝贵良

组员:徐峰军 曾晓锋 费鹏程

五、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详见附件2、3、4、5)

六、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则上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的学生,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七、各项目具体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仅限中小学甲组),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戏曲节目须提交唱词文稿。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不使用电子屏背景。

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组队,努力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与”的局面。

(二)艺术作品创作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5.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报送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要求

1.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便于交流推广。

2.参加对象和要求 工作坊以片为单位进行展示。每个工作坊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片上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片上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不得跨片组队。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优先。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为8人,其中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老师2人。入选参加全国展演的工作坊,参展人数将增加至16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带队教师2人。

(四)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要求

1.内容范围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省(区、市)、一地(市)、一县(市)、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1)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2)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3)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4)中小学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5)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6)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7)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8)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9)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10)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2.原则

(1)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3.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4.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八、报送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美育创新案例的具体要求

1.各片展演、展览、展示、创新案例的要求

(1)艺术节目展演

①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②集中展演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各为50%,其中甲组的节目和作品总量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和作品总量不超过20%。

③展演的节目必须兼顾到各个组别及各种艺术表演形式,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在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须分别至少有1个节目,其中声乐项目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必须各有2个合唱节目,舞蹈项目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必须各有1个群舞节目,戏剧项目小学和中学甲组必须各有1个戏曲节目,群舞、校园剧鼓励原创。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④组台展演的艺术表演节目总数不得少于12个。

(2)艺术作品展览

①学校报送作品必须原创,并兼顾到各个组别及各种艺术形式,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在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须都兼顾。同一学生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件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艺术作品中,摄影作品不得超过30%。

②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③报送到区教育局的艺术作品绘画不少于25幅,书法(篆刻)不少于20幅,摄影不得少于15幅。

(3)艺术实践工作坊

各片推荐1-2个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项目方案文稿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 分钟,刻录成DVD 数据盘,采用MPG2 格式)。

(4)创新案例

①各片要认真组织,发动中小学校长、中小学艺术教师、教研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区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的研究成果。各片统一报送案例不少于15篇,区艺术节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②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学校公章的《南通市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4),同时需填写案例汇总报送表(见附件5),并加盖督导组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本。优秀案例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各高中及直属学校展演、展览、展示、创新案例的要求

(1)艺术节目展演

每所学校至少有6个节目集中展演,其中必须有1个大合唱节目。其他参演节目须从舞蹈(群舞、原创)、校园剧(必须是原创)、器乐合奏(人数不少于10人)等艺术表演形式中进行选择。

(2)艺术作品展览

报送的艺术作品必须原创,每所学校至少有10件艺术作品参展,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须都兼顾。

(3)艺术实践工作坊

各高中、直属学校各报送1个艺术实践工作坊(方式同片级),。

(4)创新案例

①各学校必须认真组织落实,至少报送2篇,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②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学校公章的《南通市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4),同时需填写案例汇总报送表(见附件5),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本。优秀案例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区教育局集中展演、展览、展示、创新案例的要求

(1)表演类节目。总数不超过20个,小学甲组、中学甲组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须分别至少1个节目,声乐类项目原则上报送合唱节目。表演类节目中,舞蹈、校园剧必须为原创节目,器乐合奏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所有节目都从片级展演和校级展演中选取。

(2)艺术作品。各片各校报送的艺术作品经过区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审核评选后,确定优秀的艺术作品参加展览。集中展览的艺术作品绘画不得少于50幅,书法(篆刻)不得少于40幅,摄影不得少于30幅。

(3)艺术实践工作坊

入围区参加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主办方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各校可参照执行)。

(4)创新案例

区艺术节组委会将认真组织案例评审,最优秀的案例报送南通市并举行案例报告会,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与创新,提高中小学美育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我区中小学艺术教育跨上新台阶。

九、时间安排

本届校园艺术节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片和各高中各直属中学、小学要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第一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

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2.学校在全面开展校园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应充分挖掘学校或地域特色,精心打造高品质的节目、作品参加区教育局集中展演活动。

3.凡是被评为江苏省、南通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单位必须精心打造优秀节目、作品参加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集中展演,并力争在南通市、江苏省、全国艺术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第二阶段(2021年5月)为各片和直属学校集中展演阶段。

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在各校认真举办校园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各高中、通州中专、育才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通州小学、高新区小学南山湖小学和各教育督导组均要组织一台优秀节目进行集中展演。区教育局将作统一安排,并组织专家进行评比。

2.具体展演时间安排:

5月12日 上午9:00-11:00通中片

下午13:30-15:30 通北片

5月13日 上午9:00-11:00通南片

下午13:30-15:30 通西片、平潮高级中学

5月14日 上午8:30通州中专 9:50金沙中学

下午13:00西亭中学15:00实验中学

16:00实验小学

5月15日 上午8:30 通州小学 9:50南山湖小学

下午13:00育才中学 14:30 高新区小学

15:50通州高级中学

(三)第三阶段(2021年4-5月)通州区集中展演阶段。

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艺术节目现场展演。

2.组织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艺术作品展览。

3.组织南通市第八届通州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

4.组织南通市第八届通州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展评。

表演类节目集中展演、艺术作品集中展览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2021年6月至8月)为参加南通市、江苏省集中展演阶段。

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6月至7月,区、市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加南通市、江苏省集中展演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提出修改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学校和个人要进一步完善提升节目、作品、工作坊和案例质量,力争在省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

十、报送时间地址

所有报送的方案、总结、案例等全部以片为单位集体送达,除各高中、职中、直属学校外,一律不接受个人报送。

1.“校园艺术节实施方案”、“校园艺术节安全预案”(3月19日之前)“校园艺术节活动总结” “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节展演活动统计表”(4月20日之前)报送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陈梅,联系电话:86514296,622117,QQ邮箱:190572340。

2.艺术实践工作坊材料(5月10日之前)、艺术作品及艺术作品申报表(4月9日之前)报送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艺术作品组。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68115208,620221,QQ邮箱:8075766。

3.创新案例(4月20日之前)报送区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论文组。联系人:李平娟,联系电话:68115207,621116,QQ邮箱:751593142。

4.各片各校活动的精彩节目照片、工作简报、感人事迹等等报送区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宣传组(5月21日之前)。联系人:郝贵良,联系电话:86542732,650601,QQ邮箱:113812280。

十一、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奖励各片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获选参加区、市、省、全国展演的学校单位。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4.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

5.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术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6.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7.代表通州参评南通市展演的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创新优秀案例,授予特等奖。

8.在全省展演中为通州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授予特别贡献奖。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各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并举办了片级或校级展演活动,学校和学生的参与率达98%以上,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工作简报和书面总结材料,获奖成绩优异。

2.评选办法

各片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区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根据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组织评选。学校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各片推荐,区活动组委会予以审定。各片推荐的数量分别为参加活动的学校总数的30%左右。

各高中、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由区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根据现场展演情况评定。

十二、组织管理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成立通州区第七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科。

各片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立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校有关活动。

十三、经费

各地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区教体局组织举办的区级集中展演活动的经费由区教体局解决。

十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展演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落实展演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地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加大展演活动的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展演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附件2

南通市第通州区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

片(学校) (盖章)

序号

演出学校(单位)

节目

名称

节目

类别

节目

形式

组别

人数

节目

时长

是否

原创

指导

老师

节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填表说明:

1.节目类别:指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或朗诵;

2.节目形式:如班级合唱、民乐合奏、群舞、校园剧等;

3.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排序;

4.联系电话:填写节目负责人的手机。

5.是否原创:是或否。

附件3:

南通市第通州区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

片(学校)(盖章)

序号

节目类别(例如:器乐)

节目组别
 (例如:中学甲组)

节目形式
 (例如:民乐合奏)

节目名称

参演学校

附件4

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作品申报表

________片/学校(盖章)

第_____号作品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种类:____________尺寸(长×宽×高): ___________________cm
作者姓名:________组别:______创作时间:________
所在学校(单位):______________所在年级:_______
指导教师(限1名):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
学校地址:南通市________县(区)______路_______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

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作品汇总表

________片/学校(盖章)

序号

作品名称

类别

作者

单位

辅导教师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5

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________片/学校(盖章)

参展县(市、区)名称

(限1县,不得跨县组队)

展示项目(限1项)

参加学校

(请填写全称,1-3所,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请单独注明)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3名)

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联系人: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电子邮箱:

附件6

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学校(盖章)

案例代码

案例题目

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江苏省域统一代码:20 案例类别代码(第3、4位)

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01

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02

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03

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04

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05

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06

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07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08

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09

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10

说明:案例代码由以上地区代码和案例类别代码构成。例如:苏州市某区申报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的案例,代码为2009;南京市某中学申报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的案例,代码为2004。

附件7

南通市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汇总报送表

片/学校(盖章)

序号

案例题目

案例主题内容

作者姓名

(含合作者)

第一作者单位

第一作者

职称

联系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8

南通市通州区第八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

展演活动统计表(表样)

填报单位: (盖章)

县(市、区)级展演活动

总投入: 万元 总场次: 场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校级展演

活动

高中

展演总场次

初中

展演总场次

小学

展演总场次

(说明:此表为表样,请根据实际展演场次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