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qjxjd/2021-0005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金新街道 文号: 新街办发〔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05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金新街道 发布时间:2021-03-09 16: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局(办)、各村(居)、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有资金采购、公有资产出租等交易活动的管理,依据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现将《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5日


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辖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货物及服务采购工作,规范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货物及服务的采购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各局办、各村居、所属相关单位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工程施工、工程服务、货物采购等交易项目。

第三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履行各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货物及服务采购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服务职能,包括工程、采购交易的备案审查、告知、登记、招标信息的发布、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签发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材料归档、处理交易过程中发生的投诉、质疑等。

第四条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交易范围

第五条按照苏财购【2020】66号、通财购【2020】2号文件要求,凡街道各局办、所属相关单位以及村居涉及国有(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投入、使用、处置的项目和活动,除按规定进入区级市场进行交易外,一律进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范围如下:

1.建设工程项目:所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装饰装修、等级公路、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土地整理及各类维修项目等);

2.街道、村(居)、组的荒地、林地、水面、河滩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转包(农经部门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3.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经营权、使用权出让和租赁(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的出让以及国有、集体资产对外招租等);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及农经部门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相关规定;

5.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非奖补性项目、募捐资金实施的项目;

6.使用国有、集体资金采购的各类项目(包括服务类、货物类等);

7.其他必须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

交易决策

第六条各实施主体在拟实施项目申请前应落实资金来源、做好相关社会风险评估。其中,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由财政局对资金来源进行把关,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财政局农经负责人对资金来源进行审核,直属相关单位建设项目由条线分管领导会同财政局对资金来源进行审核。

第七条实施主体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对应填写《金新街道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交易审批表》、《金新街道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交易审批表》、《金新街道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交易审批表》、《金新街道村(居)级采购(工程类)项目交易审批表》、《金新街道村(居)级采购(货物类)项目交易审批表》、《金新街道村(居)级采购(服务类)项目交易审批表》、《金新街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类)项目交易审批表》(见附件)。其中,村级建设项目必须附村两委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并经项目分管领导会同蹲村的街道领导会签审批后方可申请实施;项目金额1万元以上的项目,附街道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实施的相关会议纪要。

交易规模

第八条所有使用街道财政资金或村级集体自有资金的,投资额在6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工程,以及投资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货物采购和服务类项目均需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

第九条原则上0.5万元以下(不包含本数)的采购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街道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和街道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实施。村(居)级0.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必须经村(居)“两委”集体讨论后、由项目分管领导会同蹲村(居)的街道领导会签审批后方可按规定实施。严禁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为了规避招标而对0.5万元以上(包含本数)的采购项目进行肢解发包;严禁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将0.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不按照实际价格而进行发包。各实施主体每月30日前要将本月实施的0.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采购项目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交易方式

第十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市场询价和网上询价)、单一来源谈判、竞争性磋商、直接发包。具体方式:

(一)工程类

1.投资额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参加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规模的独立法人及相应资质条件。招标文件需交易中心负责人、街道主要领导会签后发布。

2.投资额1-10万元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及公开招标方式;投资额1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直接发包方式;自然人参加招投标的需提供项目实施部门审核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和安全责任履职能力担保证明。

3.特殊情况交易方式的确定必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情况是指技术或专业特别复杂、设计有特殊要求、时间紧迫急需实施且无法按上述正常方式程序进行招标的。

4.上述交易项目(不含1万元以下)的交易方式必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或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并明确批示后方可实施。

(二)货物采购类

1.按照通财购【2020】2号文件中的目录要求执行。

2.上述目录除外的货物,投资额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资额1-10万元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及公开招标方式;投资额1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市场询价、单一来源方式;

3.特殊情况交易方式的确定必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情况是指技术或专业特别复杂、设计有特殊要求、时间紧迫急需实施且无法按上述正常方式程序进行交易的。

4.上述交易项目(不含1万元以下)的交易方式必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或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并明确批示后方可实施。

(三)服务及产权交易类

1.服务类投资额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服务类投资额1-10万元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及公开招标方式;

3.服务类投资额1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市场询价、单一来源方式;

4.涉及产权交易类必须采用公开竞价方式。

5.特殊情况交易方式的确定必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情况是指技术或专业特别复杂、设计有特殊要求、时间紧迫急需实施且无法按上述正常方式程序进行交易的。

6.上述交易项目(不含1万元以下)的交易方式必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或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并明确批示后方可实施。

招标流程

第十一条由实施主体单位向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填写完整的项目交易审批表以及交易前应准备的与项目交易有关的资料原件等,街道财政、监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街道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公开交易的项目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开标时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需进行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开标时投标单位仍不足三家的项目,可以采用现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竞谈及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会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由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主持,项目业主(分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需亲自到场签到后方可实施开标。街道人大工委及纪检不定期对整个开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整个开标过程全程监控,评标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组建评标专家库和评标费用的发放。凡街道及附近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经济类职称的人员,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有一定敬业精神的经街道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进专家库。对专家库里的人员进行编号,开标前需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到后方可评标,评标专家对每个项目的评标结果负责。评标费用按每件50-100元的标准发放,费用由中标单位缴纳中标服务费至财政后,由街道财政局按月发放一次。所有评委专家必须与本中心签订聘请合同及责任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及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评委。

第十五条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人员要求。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采用综合因素评标办法的评标专家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第十六条工程类、采购类中标单位需向街道财政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标准:工程类中标服务费为合同中标价的6‰,采购类中标服务费为合同中标价的4‰。

第十七条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公告一旦发出任何人不得进行更改。

第十八条工程类、服务类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向实施主体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中标价的10%),凭缴纳票据签订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必须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原件备案。

付款方式

第二十条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工程项目,没有质保期要求的,凭验收合格证明(有审计要求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一次性付清;有质保期要求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80%,质保期满凭审计报告、质保期验收合格证明付清余款。

第二十一条5-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工程项目,没有质保期要求的,凭验收合格证明、审计报告一次性付清;有质保期要求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质保期满后凭质保期验收合格证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第二十二条10-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元)工程项目,质保期为一年的,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凭质保期验收合格证明、审计报告付清;质保期超过一年的,验收合格满一年凭质保期首次验收合格证明付至审计价的90%,质保期满凭审计报告、质保期二次验收合格证明付清余款。

第二十三条30-60万元以内(不含60万元)工程项目,质保期为一年的,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质保期满凭质保期验收合格证明、审计报告付清余款;质保期超过一年的,验收合格满一年凭质保期首次验收合格证明付至审计价的80%,质保期满凭审计报告、质保期二次验收合格证明付清余款。

第二十四条没有质保期要求的工程项目,凭审计报告一次性付清。

第二十五条监理项目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首次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工程无任何监理责任问题的一次性付清;设计项目自成果提交之日起30日内,首次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如设计项目自成果提交且未实施的工程项目,最终按合同价的50%支付。

第二十六条大型、重点工程及有特殊性的工程支付方式由街道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涉及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支付方式由项目实施部门分管领导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八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人员及管理工作人员在交易过程中违规操作,不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甚至通风报信、参与串标的,将追究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纪检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工作失职、泄露标底,甚至通风报信、参与串标的,将追究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纪检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工作失职渎职,参与串标的,现场取消其评委资格,解除聘请合同。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投标单位或代理单位在交易活动中出现违规操作,参与串标围标的,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的,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纳入“市场准入”机制,视情节轻重,至少6个月内禁止其进入本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任何交易活动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工程变更(增补)

第三十二条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增补)。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进行办理手续。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工程的变更按照通政发【2016】5号文件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办理变更手续时填报《金新街道项目建设变更审批单》,并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预算金额等。工程变更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一般变更,单项变更在合同价10%以内的,且单项累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由项目分管领导或蹲村(居)领导与工程变更审核小组集体(财政/农经、审计、监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体及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并确认后按程序办理。一般变更由项目分管领导或蹲村(居)领导审批,其中一般变更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不含本数)和较大变更、重大变更需提交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程序办理。

2.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出现较大变更及以上的一律重新交易确定施工或服务方。

标后监管

第三十三条标后监管由街道项目实施部门牵头负责,街道工程管理办公室和街道工程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督察与指导。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金新街道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2.《金新街道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3.《金新街道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4.《金新街道村(居)级采购(工程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5《金新街道村(居)级采购(货物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6.《金新街道村(居)级采购(服务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7.《金新街道采购(产权交易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8. 金新街道公共交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金新街道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申报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算(万元)


审计价(万元)


申请采购理由


资金来源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工程要求建设工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3+ );□竞争性谈判;□直接发包;□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其它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级


邀请对象(公开招标此栏无需填写)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付款方式


项目实施意见

本工程项目经年月日(□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其他)讨论,经初审,已具备招投标条件,招标最高限价为万元(审计价下浮 %),拟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联系电话: 申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情况核实

(1)财政性资金 %(元,其中:省财政元,市财政元,区财政元,街道财政元)

(2)自筹资金 %(元)

财政局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监察室

意见

监察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5千—1万以下附申请报告(或会议纪要)、工程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1万元及以上附会议纪要(上级相关文件)、工程预算、标底审核、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中带□选择项的,一律打√表示选定的内容,不能空缺不选,以免产生异议;

4、本表格双面打印,否则无效。填表时可按实际情况予以扩展。

附件2:

金新街道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申报单位名称


拟采购货物类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详细规格(品牌、型号、配置、质量标准等)

数量

概算额

拟采购完成时间

1






2






3






申请采购理由


资金来源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概算总额

(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3+ );□竞争性谈判;□直接发包;□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其它

邀请对象(公开招标此栏无需填写)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项目实施意见

本项目经年月日(□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其他)讨论,经初审,已具备招投标条件,招标最高限价为万元(概算下浮 %),拟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联系电话: 申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情况核实

(1)财政性资金 %(元,其中:省财政元,市财政元,区财政元,街道财政元)

(2)自筹资金 %(元)

财政局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监察室

意见

监察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5千—1万以下附申请报告(或会议纪要)、项目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1万元及以上附会议纪要(上级相关文件)、项目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中带□选择项的,一律打√表示选定的内容,不能空缺不选,以免产生异议;

4、本表格双面打印,否则无效。填表时可按实际情况予以扩展。

附件3:

金新街道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申报单位名称


拟采购服务名称


序号

服务类型

服务参数

质量

标准

概算额

拟完成时间

1






2






3






申请采购理由


资金来源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概算总额

(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3+ );□竞争性谈判;□直接发包;□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其它

邀请对象(公开招标此栏无需填写)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项目实施意见

本项目经年月日(□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其他)讨论,经初审,已具备招投标条件,招标最高限价为万元(概算下浮 %),拟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联系电话: 申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情况核实

(1)财政性资金 %(元,其中:省财政元,市财政元,区财政元,街道财政元)

(2)自筹资金 %(元)

财政局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监察室

意见

监察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5千—1万以下附申请报告(或会议纪要)、项目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1万元及以上附会议纪要(上级相关文件)、项目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中带□选择项的,一律打√表示选定的内容,不能空缺不选,以免产生异议;

4、本表格双面打印,否则无效。填表时可按实际情况予以扩展。

附件4:

金新街道村级采购(工程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算(万元)


审计价(万元)


申请采购理由


资金来源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工程要求建设工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3+ );□竞争性谈判;□直接发包;□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其它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级


邀请对象(公开招标此栏无需填写)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付款方式


项目实施意见

本工程项目经年月日(□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其他)讨论,经初审,已具备招投标条件,招标最高限价为万元(审计价下浮 %),拟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蹲点干部(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情况核实

(1)财政性资金 %(元,其中:省财政元,市财政元,区财政元,街道财政元)

(2)自筹资金 %(元)

财政局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农经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监察室

意见

监察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5千—1万以下附申请报告(或会议纪要)、工程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1万元及以上附会议纪要(上级相关文件)、工程预算、标底审核、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中带□选择项的,一律打√表示选定的内容,不能空缺不选,以免产生异议;

4、本表格双面打印,否则无效。填表时可按实际情况予以扩展。

附件5:

金新街道村级采购(货物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拟采购货物类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详细规格(品牌、型号、配置、质量标准等)

数量

概算额

拟采购完成时间

1






2






3






申请采购理由


资金来源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概算总额(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3+ );□竞争性谈判;□直接发包;□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其它

邀请对象(公开招标此栏无需填写)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项目实施意见

本项目经年月日(□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其他)讨论,经初审,已具备招投标条件,招标最高限价为万元(概算下浮 %),拟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蹲点干部(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情况核实

(1)财政性资金 %(元,其中:省财政元,市财政元,区财政元,街道财政元)

(2)自筹资金 %(元)

财政局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农经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监察室

意见

监察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中心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5千—1万以下附申请报告(或会议纪要)、项目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1万元及以上附会议纪要(上级相关文件)、项目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中带□选择项的,一律打√表示选定的内容,不能空缺不选,以免产生异议;

4、本表格双面打印,否则无效。填表时可按实际情况予以扩展。

附件6:

金新街道村级采购(服务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拟采购服务名称


序号

服务类型

服务参数

质量标准

概算额

拟完成时间

1






2






3






申请采购理由


资金来源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概算总额(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3+ );□竞争性谈判;□直接发包;□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其它

邀请对象(公开招标此栏无需填写)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项目实施意见

本项目经年月日(□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其他)讨论,经初审,已具备招投标条件,招标最高限价为万元(概算下浮 %),拟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蹲点干部(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情况核实

(1)财政性资金 %(元,其中:省财政元,市财政元,区财政元,街道财政元)

(2)自筹资金 %(元)

财政局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农经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监察室

意见

监察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中心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5千—1万以下附申请报告(或会议纪要)、项目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1万元及以上附会议纪要(上级相关文件)、项目预算、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中带□选择项的,一律打√表示选定的内容,不能空缺不选,以免产生异议;

4、本表格双面打印,否则无效。填表时可按实际情况予以扩展。

附件7:

金新街道采购(产权交易类)项目交易审批表

申请单位名称


产权地点


交易项目类别

□ 产权转让 □企业增资 □ 资产转让 □ 房屋租赁

交易资产名称


挂牌底价

(万元)


房屋租赁类型填写

租赁年限


免租期


租金增长机制


拟采用交易方式

1.公开竞价:□拍卖 □招投标 □网络竞价 2.□竞争性谈判 3.□综合评议 4.□其他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 □其它

申请交易理由

本项目经 年 月 日(□党工委会 □党政联席会 □其他)讨论,。

项目负责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情况核实

(1)财政性资金 %(元,其中:省财政 元,市财政 元,区财政 元,街道财政 元);

(2)自筹资金 %(元);(3)其它。

财政局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监察室

意见

监察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8:

金新街道公共交易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组长:项目负责人或村居主要负责人

工程类评委:曹卫国 朱卫东 季晓明 周振林

李政辉 严国敏 昝志聪 姚宇峰

季 赟 陈 成 季建忠 徐丽华

田建民 顾 斌 张丽英 邱向鑫

经济类评委:殷海云 伍咏新 王 娟(党政办)

施昱峰 张 燕 葛 霞 刘 霞

李 滢 张东红 徐凤娟 吴 丽

季一梅 刘玉梅

监督类评委:钱亚琴 季培菊 单卫新 顾婧婧

汤清华 吴栋炜 施松洁 姜 新

葛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