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
2021年7月19日。
二、背景依据
依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 45号)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 4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1) 1号)等文件要求。
三、目的意义
一是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农村公路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娄书记要求着眼全市乡村振兴大计和高质量发展大局,系统谋划、创新举措、统筹推进,确保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虽然我区2018年已成功创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但与交通强区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求相比,农村公路通达程度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亟需通过建章立制,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建设“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
二是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第一,需要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部分地区管养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机构设置和人员以及巡查工具配备无法满足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需要。第二,需要更严格措施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问题。目前,部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标志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还不完善,危桥改造还需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占比较高。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深化养护体制改革予以解决。
四、执行口径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列入省年报库的道路(含桥梁)以及相配套的附属设施项目;执行主体是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操作方法
本方案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考核纳入区、镇两级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政府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六、文件重点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含: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等方面。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和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保持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例分别不低于7%、5%,优良中等路率分别不低于92%、85%。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占比保持在98%以上。农村公路上的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1.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2.落实各级主体责任。3.发挥多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主动性。
(三)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4.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3.完善技术指导体系。4.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设。
七、落实的措施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
2.广泛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3.强化政府督导考核。
4.加大改革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