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指导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督和维护的行业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及运输辅助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交通物流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区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除长江和沿海以外的全区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港口岸线审批和港口工程项目、港区范围内重大配套工程项目的审核、论证和报批。负责港口建设市场秩序、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承担港口管理、统计、规费征收等工作。
七、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财务监管工作。
八、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根据上级铁道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参与本区境内铁路建设的规划工作。做好铁路建设中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协调。
十一、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党建、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