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通州区3所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通告
来源: 区交运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10:13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核查,以下3所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证已到期未延续,未重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有关规定,现拟依法注销3所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许可。

1.南通市通州区三余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C1,C2)

2.南通市通州世隆驾驶培训学校(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C1)

3.通州民宇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C1,C2)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上3所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可至我局运输管理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3所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联系电话:86529560。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