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及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决定将我区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共36家向全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举报电话:0513-86110751。
各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
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