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jsjd/2019-0012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金沙街道 | 文号: | 金街办发〔2019〕3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日期: | 2019-09-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金沙街道河道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金沙街道河道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村(社区):
现将《金沙街道河道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沙街道河道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河道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18〕9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河道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办发电〔2019〕5号)、市河长办《关于印发<南通市河道违法圈圩及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河长办〔2019〕33号)及通州区《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河道违法圈圩及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50号)要求,扎实推进河道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河道空间管控,维护河道健康生命,保障河道综合功能发挥,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辖区负责、整体联动、集中整治”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要求,在杜绝河道违法增量的前提下,消除违法存量,修复和保护河道生态,永续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金沙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内容
河道违法圈圩及违法建设。违法圈圩,是指未经批准擅自围垦填塞河道用作种植、养殖以及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违法建设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划要求或未按照审批文件要求实施的各类码头、护岸、厂房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其中,整治重点为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和输水功能、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占而不用等违法建设;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其他影响河道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
(二)整治任务
全街道一、二级河道共计5条段:通吕运河、运盐河、竖石河、十总竖河、余丰河为2019年度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其余河道专项整治由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开展。依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占用管理办法》,市、区管(一、二级)河道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向外10米,包括河道坡面、河槽(其中部分骨干河道,以埋设的河道管理范围界桩为准)。
(三)整治方式
注重疏堵结合,区分项目性质、违法违规实质,采取拆除取缔、整改规范等措施,其中拆除取缔类包括彻底拆除恢复原状、关停取消项目功能等;整改规范类包括部分拆除、采取补救措施、归并整合、完善手续等,具体分为:
对产生影响较小,可以补办手续的项目,街道向区有权部门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完善手续。
对产生影响不大,通过部分拆除采取补救措施、归并整合等方式进行整改,整改后能补办手续、消除影响的项目,街道向区有权部门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在其整改到位后予以完善手续。
对产生影响严重,无法整改的项目,应立即关停并拆除,恢复河道原状。
下列情形一律拆除取缔,并及时恢复植被:1、严重阻水的建筑物、构筑物;2、废弃码头、厂房等老旧建筑物、构筑物;3、鸡窝鸭棚、棚披等有碍观瞻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4、散乱污企业;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整改的企业。
三、组织形式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严巍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凌健、王翕金和办事处副主任吴杨、张小伟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财经办公室、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经济管理办公室(环保办)、政法综治办公室、辖区派出所、国土所等办公室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统一领导,依据各自职责,协调配合本次专项行动,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农办,负责本次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内“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二)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采用“1(农办)+1(河长)+1(所在村、社区)+N(相关执法办公室)”模式,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农业农村办公室(河长办):负责牵头整治工作,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活动,对涉河建设行为及时向区相关执法部门汇报,协助进行防洪审查,依法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修建妨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各类临河、跨河、拦河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坚决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渣土和从事各类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道堤防安全的行为;严厉打击侵占、损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的行为和损坏防汛、水文监测设施的行为。河长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会商、统计汇总、检查评比通报等工作。
城镇管理办公室:建设信息共享机制,指导派驻行政执法队伍,共同参与、配合、支持推进河道综合执法。积极配合责任主体开展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和拆除工作。
党政办公室:负责“两违”整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财经办公室:落实专项整治补助资金,支持河道管理保护规划体系的建立,组织实施资金绩效考核,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建设服务中心:依法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对涉及建设办公室职责范围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对参与违法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处理,对为违法建设提供涉及服务的设计单位及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社会事务办公室: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无照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经济发展办公室(环保办):负责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依法公开水质信息。配合负责沿河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沿河非法码头整治,严格执法和监管、督促企业履行达标排放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政法综治办公室:对因拆违而产生的信访问题,做好接待和交办,维护社会稳定。
辖区派出所:依法打击涉河违法建设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鼓动、组织、参与暴力阻碍本次专项行动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土所: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用地行为,依照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积极配合责任主体开展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和拆除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只对一、二级河道整治进行部署,三、四级河道2020年初进行部署。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9年9月6日至9月20日)
1.安排部署。街道及时制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内容、方法和要求。
2.排查核对。各村、社区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列入整治范围的一、二级河道“两违”进行再排查、再核对。全面摸清“两违”项目的位置界限、占用岸线长度、占用面积、建设内容、建设时间、运行状态、违法性质、违法主体等特征参数,拍摄必要的照片和视频,逐个建立档案,梳理形成违法主体明确、工作量清晰、责任可追溯的问题清单。
3.违法认定。由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类研判违法性质、违法内容、核清核准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是否满足相关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是否符合空间布局和管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是否按照审批文件建设。
4.审定报备。按照“三级排查”(属地初步排查、街道河长联系办公室复查、街道河长办核查)“两级会审”(街道级河长联系办公室召集河道沿线各村、社区进行第一轮会审,统一处置标准、统一处置时限,街道河长办召集重点职能办公室进行第二轮会审,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整改责任)程序,对“两违”项目逐一过堂,将最终形成的问题清单交领导小组组织审定。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9月2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1.限期整改。各村、社区根据性质认定结果,及时发布整治通告,印发违法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劝导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停止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自行拆除,确保整治行为依法依规、有力有序。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置矛盾和突发性事件。
2.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针对有整改任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跟踪检查,违法主体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及时汇报,街道城镇管理办(或申请区相关部门)将启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力量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1.专项检查。河道“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检查,重点检查实施方案落实、问题清单排查、行政处罚程序及违法主体整改落实情况等。对查处和督促整改不力的村、社区,街道实行通报、约谈、问责机制等。
2.验收销号。按照省、市、区有关河道“两违”验收办法,各村、社区对已整改到位、具备验收条件的违法项目提出验收、销号申请,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街道验收,并申请区、市、省级验收。
3.区级财政对专项整治工作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区标准执行。符合补贴标准的注意留存拆除前后对比照片。
对于是非法围垦河道的,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及滩地建设的违堤、护岸、阻水道路、拦河坝等,铲平抬高的滩地,恢复河道原状并经有资质单位出具测量报告后方可验收;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法律禁止性行为、束窄河道、严重影响行洪完全和生态环境、无法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等违法建设,取消项目功能,拆除取缔并恢复河道原状,及时复绿,避免“死灰复燃”;对于非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符合岸线管控要求且论证不存在重大防洪影响、安全隐患、可采取补助补救措施等建设项目,要确保整改规范到位、补救措施实施到位,且依法依规补办手续。
(四)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坚持)
1.提升管理能力。街道各中心、办公室和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道管护责任主体,落实人员和经费,健全管护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巡查执法设备配备,提升管理能力。
2.完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河道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管控责任,强化河道日常巡查和空间动态监管,量化河道空间管理和事务管理。
3.遏制违法增量。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两违”项目,做好防范预警,查早查小,立足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在清除违法存量的同时遏制违法增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各中心、办公室和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河道“两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抓好辖区内“两违”整治工作。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做好重点河段、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严格依法拆除;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宣传行政法律法规及开展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必要性,适时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加强村、社区与河长制办公室协调协作沟通,建立河道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我街道涉河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