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444/2018-0037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环保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3-19 发布日期: 2018-03-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通州区环保局“绿盾2018环境 执法亮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州区环保局“绿盾2018环境 执法亮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3-29 15: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环保分局,各室、科、站、大队、中心:

    《通州区环保局“绿盾2018环境执法亮剑”行动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9日  

通州区环保局“绿盾2018环境执法亮剑”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三届三次、市委十二届五次以及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动员全区上下向污染宣战,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区环保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绿盾2018环境执法亮剑”行动(以下简称绿盾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下大力气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促进通州环保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环保局“绿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  洋

副组长:蒋  军 邱少波 曹锡江 袁晓娟

组  员:朱宝剑 邵勇军 吴东强 朱菊红 顾冬梅

        李  飞 陈晓剑 陆  军 王  成 徐大德

        方淑琴 吉志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锡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王成 徐大德 潘巍慧 解银洁 沈邱鹏

三、主要工作

以环保法律法规和“两高”司法解释为依据,严厉查处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危险废物排放等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此次绿盾行动的主要工作是:

(一)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围绕南通市政府下达的突出环境整治任务,发动全局力量,督促镇(区、园、街道)和企业按期完成任务,严肃查处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加大整改力度,凸显整改成效,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查处化工行业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化工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稀释排放;恶臭气体、废气扰民;非法处置蒸馏、精馏残渣等危险废物;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为。

(三)开展钢丝绳行业污染整治。对全区25家有污染工段的钢丝绳企业必须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拆除生产线,一经发现仍有生产行为,提请供电部门断电,对拒不执行的或出现污泥、磷渣违法处理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四)查处印染行业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废水超标排放,偷排、直排、私设暗管排放废水,非法使用燃煤锅炉,乱倒污泥的行为。对在生态红线区域内被列入关停目录的企业要求限期淘汰,到期一律不发排污许可证。

(五)查处涉危涉重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专项检查,对涉危涉重企业开展巡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符合移交公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全部移交。

(六)查处水泥砖等散乱污企业。对列入今年散乱污名单的企业,要求限期关停,查处未按环保要求配备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废气等直接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环保审批的塑料粒子、家具企业、汽修企业、水泥砖企业的废气、粉尘污染问题、固废处置不规范等环境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监察工作办法,不断完善“智慧环保云平台”的“双随机任务”软件及随机企业数据库,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等一并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集中开展双随机大检查,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加大重点污染源管理力度。

(二)充分运用司法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司法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配合,发现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请公安机关介入,并适时召开“五联防”工作会议进行案件会商,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包括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在内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做到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及时审查立案,依法强化法律监督、审判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三)强化局领导带队夜查及节假日突击检查。每月开展四次节假日、四次夜间突击检查等日常污染源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不定时、不定期、不间断的高压环保执法手段,对区域内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精准执法,巩固我区环境质量。监察人员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重点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环保治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外排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

绿盾行动从3月30日到6月30日,具体分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邀请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领导参加,举行绿盾行动启动仪式,对象扩大到环保局全体人员、公安食药环大队、检察院、法院相关领导及镇(区、园、街道)分管领导、环保助理。坚持全面发动、全体参与,注重发挥宣传在绿盾行动中的积极作用。

(二)依法严厉打击阶段(4月1日~6月15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快速处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危害群众健康、污染严重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由区“263办”进行通报。重点打击偷排和转运废酸、污泥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关停一批产能和工艺落后达不到标准化整治要求的企业。

(三)总结阶段(6月底之前)。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形成工作机制,对前期查处的案件进行后督察,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各执法中队进行案卷评比,切实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绿盾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与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联合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严厉打击。按照行动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科室抓紧制定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安排、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工程项目加强指导把关,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社会效果。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快速查处、有效处置,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对情节恶劣、危害重大的,开展环保联动执法,人民法院依法先予执行,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快速将污染物处置落实到位,尽快消除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于绿盾行动的全过程,特别是要将最新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的精神传递到企业负责人,使广大企业负责人自觉守法经营、遵守敬畏法律。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偷排乱倒非法处置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积极宣传绿盾行动取得的明显成效,努力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在全区上下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