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444/2019-00027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区环保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3-05 发布日期: 2019-03-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通州区环保局“绿盾2019”环境执法亮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州区环保局“绿盾2019”环境执法亮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3-06 10:4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环保分局,各室、科、站、大队、中心:

《通州区环保局“绿盾2019”环境执法亮剑行动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5日  

通州区环保局“绿盾2019”环境执法亮剑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绿盾2019”环境执法亮剑行动(以下简称绿盾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下大力气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执法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促进通州环保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环保局“绿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  洋

副组长:蒋  军 邱少波 曹锡江 袁晓娟

组  员:朱宝剑 邵勇军 吴东强 朱菊红 顾冬梅

        李  飞 陈晓剑 陆  军 王  成 徐大德

        方淑琴 吉志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锡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王成 徐大德 潘巍慧 陆宁凤

三、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以环保法律法规和“两高”司法解释等为依据,通过开展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危险废物排放等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此次绿盾行动的主要工作是:

(一)开展家纺废料环保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与公安、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和川姜镇人民政府形成联合执法监管合力,重点检查各产废、运贮、收集单位是否按照固废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固废申报登记,家纺废料储存场所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存在随意倾倒、丢弃家纺废料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各类在夜间沿途丢弃、露天焚烧、就地掩埋家纺废料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化工行业环境违法专项行为。重点打击化工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稀释排放;恶臭气体扰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行为。

(三)查处印染行业环境违法专项行为。重点查处企业废水超标排放,偷排、直排行为;不规范存储、处置污泥、定型机废油、废颜料、染料包装物等固废;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等行为。

(四)开展建筑工地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零点行动”和“宁静行动”,以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为重点,对环境敏感目标按期开展零点夜查,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不法行为开展夜间突击检查,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夜间有宁静的生活环境。

(五)开展铝氧化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摸清铝氧化行业的企业底数,重点检查废水、废气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废酸等危险废物暂存、存储情况。

(六)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摸排,重点查处家具行业废气、粉尘污染问题,重点检查家具行业废气、粉尘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危废的暂存、存在情况。对于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或环评等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责令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对于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七)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与交运局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重点检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废漆渣等危废收集、暂存、处置情况;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等,同时,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汽车维修企业业主环保意识,督促其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八)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固废大排查,弄清固废产生、处置、贮存的家底,重点检查各产废单位是否按照固废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固废申报登记,所有废料需妥善收集,按照“三防”要求储存在固定地点,并交由证照、手续齐全的单位处置。以废水处理污泥整治为重点,切实加强废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管理,防止污泥处置二次污染,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污泥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监察工作办法,不断完善“智慧环保云平台”的“双随机任务”软件及随机企业数据库,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等一并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集中开展双随机大检查,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加大重点污染源管理力度,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每月10日前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充分运用司法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司法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配合。围绕工业危险固废、医疗固废、涉重污染等重点领域,定期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震慑环境污染犯罪。适时召开“五联防”工作会议进行案件会商,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包括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在内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做到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及时审查立案,依法强化法律监督、审判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三)强化局领导带队夜查及节假日突击检查。每月开展四次节假日、四次夜间突击检查等日常污染源检查工作,并邀请公安和媒体参加,进一步加强全区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不定时、不定期、不间断的高压环保执法手段,对区域内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精准执法,巩固我区环境质量。监察人员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重点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环保治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外排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

“绿盾行动”从3月30日到8月30日,具体分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坚持全面发动、全体参与,注重发挥宣传在绿盾行动中的积极作用。

(二)依法严厉打击阶段(4月1日~8月15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快速处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危害群众健康、污染严重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由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进行通报。重点打击偷排和转运废酸、污泥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关停一批产能和工艺落后达不到标准化整治要求的企业。

(三)总结阶段(8月底之前)。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形成工作机制,对前期查处的案件进行后督察,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各分局进行案卷评比,切实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绿盾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按专项制定各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与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联合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严厉打击。按照行动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科室抓紧制定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安排、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工程项目加强指导把关,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社会效果。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快速查处、有效处置,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对情节恶劣、危害重大的,开展环保联动执法,人民法院依法先予执行,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快速将污染物处置落实到位,尽快消除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四)营造舆论氛围。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于绿盾行动的全过程,特别是要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精神传递到企业负责人,使广大企业负责人自觉守法经营、遵守敬畏法律。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偷排乱倒非法处置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积极宣传绿盾行动取得的明显成效,努力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在全区上下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