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地表水断面“十个一”管控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通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13 1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健全和规范全区水环境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地方水环境治理及保护责任,全面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精准性,实现市考以上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带动全区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整合全区治水工作力量,深化完善“河长制”、“断面长制”等工作机制,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管控重点、实施联合治理、促进环境改善”的原则,对全区15个市考以上断面、13个区考断面及其他重点断面建立“十个一”管控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一河一人”

进一步深化“断面长”制,建立区级、镇级、执行“断面长”工作体系,充分压实各级“断面长”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

(二)建立“一河一档”

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负责对断面所在河道建立工作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有关数据保持动态更新,一年一册,形成动态化的“一河一档”管理制度。

(三)制定“一河一策”

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围绕实现断面上下游3公里范围内水质达到考核要求的目标,编制断面达标方案,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四)组织“一河一查”

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定期组织巡查和检查,查清污染来源,及时消除隐患。区水治办每月选取重点流域开展抽查,检查“一河一档”内容是否完善,“一河一策”工程措施是否落实,污染来源是否查清,河道水质是否改善。

(五)开展“一周一巡”

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进一步细化河流断面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解决断面巡查发现的问题。

(六)完善“一月一测”

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主动掌握水质现状,变“上级交办”为“主动发现”,落实镇(街道)水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开创科学治水新格局。

(七)实施“一月一报”

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每月25日前上报本周断面达标工作开展情况,区水治办每月对全区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推进情况、生态补偿断面及镇级重点河流水质等情况进行通报,促进河道断面实现常态化管理。

(八)落实 “一月一督”

区攻坚办负责每月组织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分组开展水环境专项督查。对水质滑坡较快的地区,区攻坚办、水治办组织开展驻点指导、定向帮扶、协调会商。对水质滑坡严重的地区,开展重点督查。

(九)做好“一站一护”

区、镇及第三方运维公司共同配合做好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属地镇村开展好水站周边环境日常巡查、管护;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做好水站日常运维工作,切实保障监测数据质量;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监管。

(十)实现“一警一清”

强化水质预警机制,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反馈-督查”的闭环管理。区水治办对出现水质异常或存在完不成年度水质目标风险的断面及时发布预警;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落实响应、开展排查、组织整治;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开展工作,加强指导与执法监管,协力推进水质改善。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统筹机制。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指导协调,研究解决问题。

(二)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环保亮剑执法行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综合执法,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用好刑事司法手段,发挥公安部门作用,增强执法威慑力。

(三)考核奖惩机制。对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各部门水环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履职不力、断面反复不达标的地区,开展约谈、提醒,督促有关断面长切实履行职责。

(四)社会监督机制。开展治水宣传教育,强化全民治水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树立治水典型,总结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管水、治水、护水的浓烈氛围,构建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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