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444/2013-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3-06-18 发布日期: 2013-06-18 有效性:
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3-06-1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1、为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宣传我区环境保护,强化我局网站建设,使局网站内容新颖充实无泄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2、局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同时明确专人(信息安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撰写、送审、发送工作。
所有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如一般性不涉密的信息则由分管局长审批后直接上网发布;如涉密信息或是分辩不清是否涉密的信息应由各部门信息员送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自行上网发布。信息员应做好送审材料的存档工作。
  3、各部门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更新至通州区党政信息网和中国通州网环保局子站。
  4、信息工作要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宣传环保方面好人好事,介绍成功环保工作经验和做法,曝光典型环保违法案件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5、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反映全区环保工作现状和环保系统工作实际情况。信息内容务求真实、全面、客观,具有典型性并能反映工作的动态发展。
  6、要保证信息质量。要求文字精练、数字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7、严格实行考核。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8、信息采用实行稿酬制。稿酬发放标准参照我局相关规定执行。
  9、机密级事项:指有重大影响的环境染污事故和环境污染引起的公害病调查报告及其有关数据资料及军用电磁辐射污染环境情况。
  10、秘密级事项:指环境质量报告书(详本);水、气、声、固体废物污染及重要界河的水质监测数据;重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预案;未对外开放的自然保护区的原始资料,其他安全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