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444/2010-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文号: 通环[2010]90号
成文日期: 2010-06-08 发布日期: 2010-06-08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环保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保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0-06-0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室、科、站、大队、中心:

为切实做好环保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努力捕捉信息源,多报送调研信息和有深度的综合分析信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发挥环保宣传作用,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特制定《通州区环保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通州区环保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考核激励办法

2、通州区环保局政务信息(新闻稿件)发布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政务信息  新闻报道  考核办法  通知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 年6 月8 印发

共印20

1

南通市通州区环保政务信息

和新闻报道工作考核激励办法

(试行)

为推动全区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我区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捕捉挖掘信息和撰写文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反映我区环保工作动态和业绩,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其他各项环保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对象

各室、科、站、大队、中心及局相关工作人员。

二、   报送程序及要求

1、政务信息及新闻稿件必须按照标准格式(WORD文档格式),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送上报,要求标题明确、观点新颖、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规范,投稿必须署名,并明确上报日期。

2、政务信息及新闻稿件撰写做到:“一抢、二快、三广、四符、五严”。即素材抢、报送快、渠道广、口吻符、审核严。

3、稿件撰写人要填写稿件审批表,将初稿报送给本单位或科室负责人审核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向媒体报送。重要信息需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同意方可报送。

三、报道范围

     1、区委、区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要举措以及省、市领导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

     2、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环境安全、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生态建设、环境监测、环境信访、环境宣教、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办理等工作动态及成效。

     3、全区环保系统工作效能、党风廉政建设、党群工作、文明创建、制度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动态和绩效情况。

     4、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的日常工作情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5、环保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好的做法等。

四、任务分解

根据上级政务信息及宣传报道考核工作需要,将政务信息和环保新闻报送任务下达给各科室和工作人员。

科室任务:办公室、综合计划科、污染控制科、法制宣教科、开发建设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站等7个科室稿件录用任务均为每月4篇;环境科学技术指导站、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稿件录用任务为每月2篇。

个人任务:机关科室工作人员每半年至少完成1篇稿件录用任务;监测二室人员每年至少完成1篇稿件录用任务(驾驶人员不作要求)。

五、   评分与排名

局对稿件录用情况进行分类评分,具体评分规则如下:

1、通州环保网录用一篇得1分;

2、通州党政网、中国通州网、通州大众报、区委、区政采用的政务信息(含内参)以及南通市局级媒体录用一篇记3分;

3、省环保厅(省级)承刊物和媒体录用一篇记5分;

4、中国环境报等国家级刊物录用一篇记10分;

5、以上录用的政务信息获领导批示,每篇另加5分;

6、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录用,计分就高,其余录用媒体有一家加1分;

7、对应报的重要信息隐瞒不报,领导要求追查的,将视情况扣分和通报。

8、对约稿式下发的信息、新闻不按规定上报(或迟报的),或未报未按时提供信息线索的,将视情况扣分。

    9、报道失实,并造成不良影响或泄密,每篇扣减20分。

为真实反映各科室稿件录用情况,采取科室上报与信息中心核对统计的方法进行。各科室将录用信息标题、录用媒体、录用时间等信息于每月29号前报信息中心核对确认。在上月未列入统计的可列入下月统计。局领导撰写的信息被录用的记入其分管科室分数中,以总分高低进行科室排名。

六、考核与奖惩

1、信息、新闻按采用载体分别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本局网站30元;区政府网、党政信息网、南通市级媒体60元(含部门);省级媒体120(含部门);国家级200元。同一信息被不同媒体录用的,奖金就高不重复计算。

注:以上为500字以下的奖励标准,500字至1000字的按2倍标准执行,1000字以上的按3倍标准执行,图文类字数不超过500字的参照500字以下标准执行。

    2、奖励按季发放,由信息中心负责汇总,局领导审批后兑现。

    3、每年年底对信息、新闻报送情况总体评比,在局系统评选出12名政务信息、新闻报送先进集体,并给予表彰。对年度信息、新闻采用条数排名前5名并且信息录用达12条以上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每人奖励500元。

     4、环境新闻、政务信息奖励资金,列入环境宣传教育预算。

     5、信息中心每月公布信息、新闻录用任务完成情况,连续2个月未完成任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在下月工作例会上说明情况,同时该科室在年终考评时不得评定为先进科室;未完成信息、新闻报送任务的个人,年度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优秀。

  七、附则

     本办法由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从 201061起试行,2010年第一季度稿件录用评分及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原有的信息考核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