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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各科室职能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06-02 字体:[ ]

 

㈠办公室
管理、协调、督办机关办公事务;制定局机关月度、年度综合性工作计划及机关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全局性的公务文书;负责局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保卫、安全卫生、政务信息、宾客接待、车辆管理、办公自动化等保障工作;负责局系统房改、公用物资、日常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年度考核、技术职称评审、职改、职工教育、工青妇、老干部工作;负责编制环保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计划、环保补助资金预算、决算、审计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排污费票据、环保补助资金和污染防治基金管理;会同相关科室申报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系统财务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和机关作风建设;负责牵头编制环保年鉴,牵头承办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承担环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及全区环保行政表彰;负责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人:  吴东强   联系电话:86115300
分管领导:蒋  军    联系电话:86111511  
 
㈡综合计划科(自然生态保护科)
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担环保科研成果初审和推荐工作。
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优美城镇、生态示范村等创建工作;参与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参与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长江、海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长江、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和重大生态环境建设;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对重大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人:  顾冬梅    联系电话:86111510
  分管领导:邱少波        联系电话:86511601 
 
 ㈢污染防治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与其合署、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噪声、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审查环境监测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负责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参与编制和实施区环保专项资金计划,组织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试生产、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现场勘验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年鉴和编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审核所有以区环保局名义对外发布的环境统计信息报告;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测预警;联系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工作;配合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和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置;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和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辐射污染源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指导、协调区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拟订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的现场勘验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组织、指导开展排污交易工作;承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单)审核的现场勘验工作。
 
负责人:  李  飞      联系电话:68350356
分管领导:袁晓娟       联系电话:86542962   
 
㈣法制宣教科
负责有关环境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指导全区环保法制建设;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对全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负责实施政府、企业等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负责单位和个人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的办理事宜;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计划的拟定和总结,宣传党和国家各项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科学知识;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指导基层“绿色单位”创建工作。
 
负责人:  陆军     联系电话:86525251
分管领导:蒋军     联系电话:861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