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批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通州区办理情况公示(2017.8.4)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8-0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序号 编号 投诉内容 基本情况 问题处理 下一步工作      
1 24批 4号 张芝山工业园区亚龙钢丝绳有限公司、帝豪钢丝绳有限公司,有酸味。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8月1日检查中,江苏亚龙特种钢丝有限公司不在生产,南通帝豪实业有限公司少量拉丝机在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亚龙特种钢丝有限公司
江苏亚龙特种钢丝有限公司从事弹簧钢丝生产,原先位于张芝山万安村,2001年6月通过环保审批,2005年9月通过“三同时”验收,2012年老厂(万安村)拆迁,全部搬迁至张芝山北园区。2015年11月检查中,对该企业无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通环罚〔2015〕125号),责令其停止钢绳制品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2016年该企业参加了违法违规项目清理。企业四周无居民,东、西、北侧为工厂,南侧为通启河。
检查中,该公司拉丝车间、热处理车间和酸洗磷化车间停产。情况如下:
1.酸味主要来自酸洗磷化车间,该车间酸洗池周边建有玻璃钢房,防治酸雾外排效果较好,酸雾吸收塔能正常运行。目前企业正在对酸洗磷化车间改造,进一步封堵车间围墙,防止酸雾外排。
2.企业酸洗磷化车间日产生污水约40吨,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70吨/天)处理后排通启河。现场企业酸洗磷化车间停产,污水处理设施排口无废水外排,通启河排污口河水清,未见发黄现象。
3.企业热处理车间共有3台马弗炉,皆已改为电炉;酸洗磷化车间有1台1吨燃煤锅炉,采用水膜除尘,除尘水循环使用。
4.该企业通启河污水排口未获得水利部门的批准。
(二)南通帝豪实业有限公司
南通帝豪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张芝山镇天星村,从事弹簧钢丝生产销售,该项目2004年9月经原通州市环保局审批,2005年1月通过“三同时”验收。企业东、南、西侧为工厂,北侧为拆迁地块,无住户。
检查中,该公司因地块拆迁正在搬迁,预计8月底前搬完。企业所有热处理线(两条电炉)已在2016年底拆除,拉丝车间现剩余30台拉丝机,其中6台在生产,酸洗磷化车间不在生产。情况如下:
1.企业酸洗磷化车间停产,场地上未发现待酸洗磷化盘圆。酸洗磷化车间酸洗池周边建有玻璃钢房,配设有酸雾吸收塔。企业表示酸洗磷化车间已停产,且至8月底搬迁结束的这段时间内,酸洗磷化车间不会再生产。
2.企业建有1套处理能力为7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排厂区南侧小河。现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在使用,排口无废水外排,企业内南侧小河未见发黄现象。
3.企业内暂存有水处理污泥、磷化渣和废酸,暂存场所有“三防”措施。
1.要求江苏亚龙特种钢丝有限公司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计划,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在过渡期内做好锅炉燃煤废气处理工作,保证燃煤质量,减少废气污染。
2.通州区水利局已对江苏亚龙特种钢丝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通水改字〔2017〕16号),责令其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善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
3.要求南通帝豪实业有限公司酸洗磷化车间停产并将酸洗池中的酸液抽空;及时做好厂区内污泥、磷化渣和废酸的转移工作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1.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违法行为。
2.要求区水利局对江苏亚龙特种钢丝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设置排污口问题进一步跟踪处理。
3.要求区环保局加大对两家企业的监管和督察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严肃查处。
4.要求锡通科技产业园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快与南通开发区的对接,加大钢丝绳企业进园入区推进力度,尽早关闭园区外钢丝绳酸洗磷化和热处理生产线。
     
2 第24批 8 来信举报:通吕运河两岸污染企业和养殖场都在关闭,但通州区金余屠宰场在增加屠宰量,污染严重,质疑是否通过环评。 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金余生猪定点屠宰场(下称:金余生猪屠宰场)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金余村15组,占地13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猪屠宰项目。该屠宰场于2009年2月13日开始投入运行,2009年3月18日通过通州区环保局审批。该屠宰场审批屠宰量为3万头/年,建有4个共320立方米的化粪池,屠宰废水和存栏生猪的粪便进化粪池发酵后,固体废弃物和废水送附近农户肥田。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5〕39号)、《关于印发通州区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97号)等文件要求,通州区自2016年开始陆续关闭16家生猪屠宰场,仅保留2家生猪屠宰场。自2016年至2017年6月金余屠宰场的屠宰量逐步攀升至约9.8万头/年。为了规范生产、治污,金余生猪屠宰场按照商务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法定条件,2017年6月29日生猪屠宰技改项目通过通州区审批局审批。此次技改项目屠宰能力不增加,主要技改内容:⑴拆除原有所有建筑和设备,重新建设待宰圈、屠宰车间、批发大厅及冷库,购置屠宰自动化同步检测生产线并配套废气、废水、固废处理设施;⑵屠宰车间采取密闭方式,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生猪待宰车间安装通风设施,通风口配备消毒除臭设施;⑶生产废水、冲淋废水等经场区埋地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地面、车辆冲洗及绿化,剩余部分送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⑷猪粪、猪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江苏盛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农作物基肥,猪毛回收后外卖。目前技改都在进行之中,因为生猪屠宰是民生项目,技改期间金余屠宰场不停产,生产废水送益民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弃物送盛夏农业公司处理。
8月1日,现场检查发现金余生猪屠宰场私设废水排放口,生猪、装载汽车冲洗水超标排放到通吕河。
通州区环保局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金余生猪定点屠宰场私设废水排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环罚告字〔2017〕第119号),责令金余生猪屠宰场限期封堵排污口并处罚款人民币六万元,同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通环违改字〔2017〕136号)要求限期7日内封堵未经许可的废水排口。 1.责成通州区环保局对金余生猪屠宰场存在的问题确保依法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2.责成通州区农委派专人督促金余屠宰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加快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整改到位。
3.责成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及时对金余生猪屠宰场技改后开展环保验收工作。
4.责成金沙街道做好群众解释、息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