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批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通州区办理情况(2017.7.30)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7-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十八批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通州区办理情况(2017.7.30)
序号 编号 投诉内容 基本情况 问题处理 下一步工作
1 第18批 2号 四安戚家桥村曲港河,河里污泥太多,还有很多漂浮物。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河流污泥太多情况不属实,有漂浮物情况属实。反映的河流叫曲曲港河,位于通州区兴仁镇四安境内,属于戚家桥村和阚庵东村界河。该河东西走向,全长3120米,平均水面宽度约10米,河底层高0.5米,属三级河道,河水水系畅通,东侧连接西亭镇平安河,西侧连接兴仁镇兴石河,日常由阚庵东村进行维护保洁。
兴仁镇2016年3月份对该河进行疏浚,2016年7月份通过南通市水利局验收,属基本合格。检查时未发现河道有明显污泥,水质表观正常,阚庵东村一组河段有浮萍、水花生等水生植物,现场对水生植物较多的曲曲港桥断面和姜园桥断面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分别为Ⅲ类和Ⅳ类水体。
 
1.兴仁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河面浮萍、水花生等水生植物和漂浮物进行清理,2017年8月28日前完成清理任务。
2.兴仁镇政府要求保洁单位加强对该河道的维护与管理,落实专人定时对岸边生活垃圾及秸秆等抛弃物的收集清理,防止垃圾入河造成污染。

 
1.责成兴仁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呼吁河道周边居民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增加爱河护河意识,共同维护河道清洁。
2.责成兴仁镇尽快将河面水生物清理干净,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维护河道、岸边,加大保洁频次,确保河面清洁,水质优良。
2 第18批 3号 瞿家桥村养猪场很臭,老四安砖瓦厂门口西南角生产塑料粒子,气味难闻。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老四安砖瓦厂门口有两家塑料粒子厂,分别叫南通伟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和南通市通州区农丰废旧回收部,位于四安徐桥村七组和温桥村四组,两家造粒厂距离约100米。
两家企业均是2010年建设,从事废旧塑料回收造粒,年产量约400吨。生产工艺为废编织袋-粉碎-清洗-熔化-拉丝-冷却-造粒-包装。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废气产生,废水为清洗废水,经沉淀后排放西侧兴石河,废气产生于熔化工段,南通伟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有一套废气吸收装置。
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废气排放。通州区农丰废旧回收部离100米处有居民,南通伟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离700米处有居民。在检查中发现两家单位存在如下问题:
1.南通伟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再生480吨塑料粒子生产项目2006年3月份经原通州市环保局审批,未经环保验收。
2.南通市通州区农丰废旧回收部塑料造粒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无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1.通州区环保局对南通伟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粒子项目未环保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环罚告字〔2017〕第116号),责令停止塑料粒子生产项目,并处罚人民币5万元。
2.通州区环保局对南通市通州区农丰废旧回收部塑料造粒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环罚告字〔2017〕第115号),责令停止塑料粒子生产项目,并处罚人民币8万元。
 
1.责成两家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得擅自恢复塑料粒子生产项目,并做好厂区及周边环境清理工作。
2.责成区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到位,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
3.责成兴仁镇政府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