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批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通州区办理情况(2017.8.2)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8-0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序号 编号 投诉内容 基本情况 问题处理 下一步工作      
1 23批 4号 通州兴仁横港村14组通州彩玥印染有限公司,去年安装了一台12吨油锅炉,没有环保手续,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南通彩瑞印染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安装了一台油锅炉,没有环保手续,因建设后未投入使用,锅炉对周边居民无影响。
南通彩瑞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港南村十四组,2002年建设,2004年3月份经原通州市环保局审批,主要从事印染生产项目,现具有年印染14000万米布的生产能力,因扩大产能和批建不符已于2016年12月纳入违法违规项目清理登记,属完善备案类。
企业原有两台蒸汽锅炉和两台导热油炉,蒸汽锅炉为4吨和6吨,导热油炉为300万大卡和500万大卡。2015年底企业将一台4吨蒸汽锅炉淘汰拆除,同时,又擅自新增一台900万大卡导热油炉和一条印花线,无环保审批手续。通州区环保局2016年9月份对新增的900万大卡导热油炉和印花线未经环保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通环罚字〔2016〕146号)。2016年12月份,企业将一台300万大卡导热油炉淘汰拆除。新增导热油炉和印花线建设至今未投入使用。
7月31日检查时,公司900万大卡导热油炉处于停用状态,炉体无温度。原有的一台500万大卡导热油炉和一台6吨蒸汽锅炉在使用,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烟尘排放目测正常。
1.要求该公司落实环保(通环罚字〔2016〕146号)处罚决定,新增的900万大卡导热油炉和一条印花线生产线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要求公司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废气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并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物开展检测,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根据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制定的整治报告进行整改,确保在2017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
3.要求公司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制定燃煤锅炉淘汰方案,按政策要求期限内完成淘汰任务;在过渡期内,使用优质煤炭,减少污染物排放。
1.要求通州区环保局监督企业履行处罚决定书内容,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2.要求兴仁镇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内实施环境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