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批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通州区办理情况(2017.7.30)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7-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十九批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通州区办理情况(2017.7.30)
序号 编号 投诉内容 基本情况 问题处理 下一步工作
1 第19批 9号 帅龙集团通州公示情况与实际不符,有两个项目只公示了一个:锡通园区通启桥村19组艾佰勒科技项目向帅龙集团投资新建违规,土地占地500亩,指标哪里来的?不符合规划,不应该在江海河边,审批、立项有问题,选址不符合省生态红线区域规划,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10:26来电补充40万吨产能,有可能存在废酸私自处理的情况,要求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10:43再次来电补充艾伯勒科技项目是在建项目,各种手续是否齐全。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江苏艾伯勒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帅龙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锡通科技产业园梧桐路2号,拟从事桥梁缆索生产。其桥梁缆索项目(年产大桥悬索2万吨、大桥斜拉索2万吨、大桥缆索用热镀锌钢绞线6.2万吨、大桥缆索用无粘结热镀锌钢绞线1万吨和大桥护栏锁0.8万吨)2016年11月16日通过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环评2012年12月6日通过区行政审批局审批。7月27日检查中,该项目四周围墙已建成,厂房正在建设中,情况如下:
1.江苏艾伯勒科技有限公司桥梁缆索项目于2016年10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66521㎡,约100亩,非举报人讲的500亩。该项目产品、工艺、技术及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值、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2.该项目建设位置不在新江海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涉及占用河道等涉水问题。项目周边无《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规划》、《南通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2016年12月9日该项目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一(车间办公)、车间二、门卫,建设规模37496㎡。
3.该项目年产大桥缆索、斜拉索为12万吨,非举报人讲的40万吨。根据环评报告表所述,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经加热、蒸发、冷凝、结晶等过程后收集得到的再生酸液回用,属于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在满足相应标准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
4.从目前检查看,该项目已备案,通过规划、国土、环保等许可,手续齐全。
 
要求锡通科技产业园派专人做好相关解释及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要求区行政审批局与区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帮助企业在项目建设及建成投产后及时履行相关审批验收手续。
2 第19批 16号 先锋新建特阔、圣宝杰烟囱冒浓烟气味难闻。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新建特阔漂整(南通)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工业园区,2005年成立,主要从事漂白、染印生产项目,2007年11月份经南通市环保局审批。公司有2台燃煤锅炉,分别为30蒸吨/时、20蒸吨/时(备用),2005年5月份投资约450万元对废气进行脱硫脱硝,现废气通过“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高空排放。2017年3月22日、5月31日对公司烟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现场检查时公司一台油炉在使用,废气设施运行正常,烟气在线显示二氧化硫为8.76mg/m3,粉尘为19.52 mg/m3,氮氧化物为161.12 mg/m3。现场对烟尘林格曼黑度、恶臭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林格曼黑度小于1,恶臭上风向小于10,下风向分别为11、11、12,均小于标准值,不超标。
南通圣宝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工业园区,2005年成立,租赁给新建特阔漂整(南通)有限公司,由新建特阔统一管理。主要从事印花、染色生产项目,2007年11月份经南通市环保局审批,2011年9月份通过验收,2016年进行项目清理登记备案,公司有2台燃煤锅炉,分别为30蒸吨/时、20蒸吨/时(备用)。2006年5月份投资450万元对废气进行脱硫脱硝,现废气通过“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高空排放。2017年3月22日、5月16日对公司烟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现场检查时公司废气设施运行正常,烟气在线显示二氧化硫为38.99 mg/m3,粉尘为29.69 mg/m3,氮氧化物为113.52 mg/m3。现场对烟尘林格曼黑度、恶臭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林格曼黑度小于1,恶臭上风向小于10,下风向分别为14、11、12,均小于标准值,不超标。
 
1.要求两家公司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废气设施、在线监测仪正常有效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要求两家公司强化管理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各项污染实施监测。
3.要求两家公司提前制定燃煤锅炉淘汰方案,按政策要求完成淘汰任务。同时在过渡期内,使用优质煤炭,减少污染物排放。
 
1.责成区环保局加强监管,加大监察、监测频次,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责成先锋街道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好属地责任,对企业实施管理监督,并按要求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