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通州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直接领导下,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统一部署,严格对照法治建设考核要求,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及创新工作,为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复产复工、脱贫攻坚等部署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0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带头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规定,年初即制订了工作重点。全局紧跟部署,细化全年度工作计划,将涉及年度考核的全部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督促反馈,全力保障通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全局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精准执法、深入普法,有力推动了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我局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全局上下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开展工作,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依托我局编制的《环保行政处罚规程及文书文本汇编》,明确处罚流程、文书格式的统一和规范,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保证行政执法改革落在实处、取得实效。2020年,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81份,罚款金额共计874.3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279份,催告53份,强制执行申请22份,二次执行19份,无诉讼败诉或复议撤销案件出现。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依法行政落地生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为核心的“三项制度”一直是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部分。通州生态局开展多门类执法工作培训,督促各执法科室规范文书格式,规范案卷内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严格审核,全部报经案审会讨论。积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公开,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南通市通州人民政府网公示,做到应公开均公开。健全并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探索与法律顾问合作新模式。党政主要负责人明确提出案审会每月必开,攻坚时段每周必开,重案必先过会,严格落实多级审核审查制度,保障行政处罚工作持续推进。严格出庭应诉制度,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均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3、深入推进学法用法,让“谁执法谁普法”深入人心。局党组带头定期学法讲法,不断提升领导层的法治思维;每年开展定点培训,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与宣传;多批次抽调人员参加各级别强化督查、省大气督查等专项行动,在异地执法中进一步提高素养;通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典型案例分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此外,除局法律顾问指导外,我局专门聘请专职律师,筹备组织“新固废法”“新民法典”等主题讲座,促进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
普法工作一直是我局工作重点之一,我局结合实际,在年初即制订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在时间上、制度上、措施上、经费上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拟定计划,联合通州区城市管理局、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攻坚办等单位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6·5”环境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形成示范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延伸开展环保公众设施线上开放活动、污染防治攻坚全民倡议活动、经典环境案件评选活动、环保金点子征集活动等,提高环保法治宣传在通州区范围内的影响力。2020年,通州生态局继续深化开展生态文明大宣讲活动,在年初即制定计划,宣讲范围惠及全区乡镇,纺织印染、家具等多行业企业,对通州区重点排污单位继续推行环保总监制度,开展环保总监业务培训,培养一大批懂技术、懂法律、善学习的环保专业人才,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按计划定期组织专项授课和案例讲解,结合行业分类有侧重的向企业进行宣讲。5月15日下午,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在先锋街道会议中心举办通州区纺织印染行业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培训会,全区重点印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环保负责人参会。8月中旬,组织全区重点企业参与新固废法法制培训,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讲和警示。2020年至今,先后对建筑行业、印染行业、环保小志愿者等开展专题培训讲座,专业人员下沉各行业,实地走访,在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一季度因受疫情影响,我局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学习方式对企业开展法治宣教培训,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势,利用法治宣教群,加强行业指导和普法宣传,及时发布企业关心的政策和信息,向企业发送相关法律法规及学习资料,督促新增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履行相关职责。
4、落实防疫责任,切实扛起防疫“环保担当”。新冠疫情发生后,局党组快速反应,1月23日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和省市区紧急会议精神,并对成立局工作领导小组、内部全体人员传达贯彻、工作人员个人防控等相关事项作出安排。1月24日市、区防疫工作部署会一结束,当天下午即成立通州生态环境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组、信息组、应急组、保障组、后备组五个工作小组,明确要求各工作组将防疫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同时,讨论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前对医废管理和专项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局防疫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为从严监管医疗废物处置,坚决杜绝“二次污染”,1月26日起,主动与区卫健委联系,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为保证城镇污水的安全处置,2月3日起对全区18家污水处理厂(站)开展了检查;为做好学校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出台《关于规范处置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产生垃圾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2个区级和15个镇、街道集中医学观察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疫情期间,我局共派员623人次,检查单位203家次,其中,医疗机构26家次、城镇污水处理厂(站)20家次,学校75家次,镇街集中观察点31家次,工业企业44家次,建筑工地7家次,共发现问题2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2月7日开始由局领导带队,8名机关干部组成志愿服务队驻扎张芝山镇,指导55家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环保服务的通知》,明确服务责任。环保志愿队员每天坚持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现状,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复工的相关政策要求;督促收到复工批复的企业12家落实好疫情防控“五个到位”要求,与申请复工的企业和有意向复工企业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复工前准备工作开展情况,要求严格落实复工相关要求和疫情防控措施,履行复工相关报批手续。
在全局发动党员、年轻干部参与防疫志愿行动,以局党组名义下发了《关于报名参加新冠肺炎疫情一线防控工作预备队的通知》,全局组建了由45名党员干部参加的防疫志愿预备队,28人组成的疫情防控青年预备队。从2月11日起,局疫情防控青年预备队克服种种困难主动接下金沙街道东市社区4个小区封闭管理值勤工作,疫情事态严峻阶段,共出动68人次参与小区执勤,登记832人次出入人员,455辆出入车辆。利用熟悉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势,帮助区防疫指挥部协调储备2吨消毒液,联系企业捐赠消毒液给锡通园区、金沙街道和有关企业,协助镇区做好防疫工作。在收到区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通州区血液库存告急,需要无偿献血的倡议书后,迅速组织响应,2天内组织8人次进行献血,累计献血量3200毫升。
5、强化服务意识,助力全区民生工作。全局党员干部同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结对帮扶,助力低收入户尽快脱贫,为张芝山镇银洋河村、培德村等地区的贫困户排忧解难。开展“百名环保干部与企业结对帮扶”活动,现场走访,现场答疑,现场指导,活动至今已走访企业过百家。全局上下充分发扬服务企业精神,助企复工宗旨,配合中央“六保”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共为1家企业延缓缴纳罚款,涉及罚款金额12万元;帮助多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相关工作,在企业积极整改的基础上,为1家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等级修复,并为2家企业申请了环保示范性企业。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为32家通州区企业申请绿色金融奖补,包括31家企业环责险资金补贴及一家上市企业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共上报申请补贴金额216.8264万元。此外,我局依托江海志愿者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建立通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环保志愿分队,成员83人,以环保政策宣传、结对帮扶、文明引领为主题,紧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努力打通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关心、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共组织各类活动40余次,志愿人员总服务时长近2000小时。在2020年度防疫工作中,我局工作人员以志愿组织为引领,积极下沉参与乡镇、社区防疫工作,多名年轻同志被县市省级单位表扬。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最终目标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未能做到尽善尽美。一是局法律顾问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未能让法律顾问更加深入的参与到局内部法制培训及法制审核之中。二是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中,我局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因相关案件数量激增,复杂案件数量占比增大,我局在案件流转及处理效率等问题上还需进一步理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解决已有问题,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时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深化法律顾问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参与度,加强司法联动,为重案、要案提供法律保障。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中,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科室间联动力度,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及时沟通,及时反馈,提高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工作效率,为2021年争先争优创造基础。
三、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一个系统,两个制度,三种宣传”。配合市局要求,全面深化推行南通市行政处罚案件系统应用,做到案件全过程留痕,重大案件、重大决定100%法制审核,加强数据采集、数据联网工程,让行政处罚全阶段、全流程都清晰可查。继续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细化责任分工,真正落实到人,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拓展生态损害赔偿应用范围。继续推行行政处罚案件承办人制度,压实责任,理清流程,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开展“三项制度”、《民法典》、案件承办人制度法治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延续生态文明大宣讲品牌,在兴仁、平潮等各乡镇开展法律宣传讲堂,同时针对全区不同行业、相关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环境法律法规宣讲,全力助推通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
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