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来源: 通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16: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通州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绩效环保共筑碧水蓝天”工作理念,围绕“党建引领再提升、监管执法再精准、环境质量再改善”三大目标,勇于担当牵头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忠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职责,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总体良好。1-6月,全区12个市考以上断面优Ⅲ及以上比例100%。5个考核水功能区达标率100%。3个入江支流断面中,小李港闸水质为II类,新捕河闸水质为III类,大李港涵洞水质为IV类,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全区PM2.5浓度为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6%;空气质量达标率79.1%,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切实抓好源头防控,减少污染存量,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二)环境治理扎实推进。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重点工程,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25项市计划重点工程开工16项,完成10项,其余在招标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三四级河道入河排污口整治,14个镇(区、园、街道)共489个排口纳入整治范围;加快推进74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已完成37项重点工程(1个结构调整、4个工业炉窑整治、7个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个无组织排放管控、12个源头替代、7个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5个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督促辖区内重点单位履行土壤隐患排查制度、自行监测等相关责任,指导重点单位针对隐患排查、监测等发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迹象,及时排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高效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累计发证登记3897家,其中发证的309家、排污登记的3588家,提前完成全年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任务。

(三)亮剑执法持续深入。开展“绿盾2020”环境执法亮剑行动,共立案处罚91件,处罚金额376.2445万元。其中查封扣押2件、限产停产3件、移送公安6件,刑事拘留5人,形成了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学观察点医疗固废、废水规范化处置和污水处理厂废水消毒杀菌、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共派员1215人次,检查单位442家次,发现环境问题24个,整改完成24个,发现各类环境安全隐患54个,移送安全隐患线索48条。开展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专项执法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区30所学校、1家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安全隐患当场进行交办,发放安全风险隐患提醒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开展关闭化工企业“回头看”。组织人员现场核查2019年已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是否主要生产装置断水、断电、断气并拆除,并将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属地政府进行交办,确保不可恢复生产或按要求封存到位。

(四)专项整治精准有力。开展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围绕脱硫脱硝、煤改气、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以及RTO废气焚烧炉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深入排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共检查企事业单位84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57人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96个,移送安全隐患线索51条,发放安全风险隐患提醒函38份。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开展自查企业共450家,开展复查435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19个,整改完成159个,其中重大隐患6个,完成整改6个,立案处罚3件,处罚金额9.6万元。开展VOCs提醒式专项执法。对全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提醒式执法检查,累计出动 134人次,检查服务企业67家,发现57家企业存在83个环境问题,向其中52家企业送达VOCs环境问题服务函。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共排查散乱污企业61家,其中清理类54家,整顿类7家。采取分类处置,有序落实整改要求,目前,已完成整改30家。

(五)突出问题提速整改。强力推动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销,24件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66件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89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目前正在积极与市级销号牵头部门沟通,配合做好销号材料上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确保各项问题顺利销号;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推行信访分类调处制度,建立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信访约谈等制度,对重复举报三次以上的企业进行约谈,对季度信访考核排名最差的三个镇区园环保负责人进行约谈,1-6月份,全区共受理环境信访718件,同比下降56.4%。

(六)示范创建有序推进。巩固去年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创建台账资料、培育生态亮点,是全市唯一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区。积极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创建,刘桥、兴仁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金新街道张门村、二甲镇宝云山村等9个村申报参选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

(七)复工复产优质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环保服务的通知》,明确六项服务举措,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落实9名工作人员对锡通园区34家企业进行驻企服务。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全区符合要求的95家企业列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内4家企业开展现场执法,现场帮扶6家次,对6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对49家企业开展提醒式执法,发放服务提醒函39份,安全风险隐患提醒函37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创新四项服务机制。建立挂钩联系机制、沟通联动机制、边界预警机制、领导约谈监管服务工作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58家重点企业实行持钩联系,帮助解决企业危废管理不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问题19个;为1家企业延缓缴纳罚款,涉及罚款12万元。提供环保政策服务。帮助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为1家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等级修复,为2家企业申请了环保示范性企业;为32家企业申请绿色金融奖补,申请补贴金额217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散乱污”整治不够彻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够彻底,在偏僻、隐蔽的地方或厂中厂甚至民房内屡禁不止,环境安全隐患较大。部分“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还不够彻底,产品、设备还没有清运。部分“散乱污”企业清理结束后,在原厂地新建项目,仍存在手续不全、污染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计划任务重点工程项目进展不快。臭氧成为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污染物,大气污染排查诊治能力不强。

(三)突出问题整改还不到位。从省、市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但还有少数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少数老问题虽已整改,但现场检查又发现新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土壤污染隐患突出。工业企业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等各个环节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种类、数量不断增加,给土壤环境造成极大负担,且短时间内无法快速修复。当前污染场地基础数据信息零碎、不完整,尚未建成土地污染清单或档案,无法全面了解污染地块数量、种类、污染程度和环境风险,不能做到及时开展针对性防治。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攻坚。针对大气污染超标污染因子开展大气污染物朔源,为精准治污、改善空气质量提供科技支撑。当前,一方面要对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项目实施单位再一次进行宣传发动,详细掌握每一项工程的实施进度,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牵头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验收标准,强化督查检查力度,对列入市级攻坚考核的项目,更要积极跟进,确保考核时不能丢分。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镇级“点位长”作用,定期通报各站点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督促镇级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传递治气压力,促进“点位长”提高治气意识,加大辖区站点周边污染源的排查治理,切实发挥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协调、检查督办作用,形成治气合力。

(二)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网格化监管,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全力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是彻查隐患,即查即改。围绕污染防治设施、危废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排查隐患,消除监管盲区,并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二是强化管理,注重过程。加强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准确及时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与处置状况,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摸清危废、副产品、废弃危险化学品、中间物料的管理情况。三是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把双随机、日常监管、专项执法、信访调处与危废整治、隐患排查相结合,加快复查,完善台帐,共同推进,提高专项整治实效。

(三)深入开展亮剑执法行动。以“绿盾2020”环境执法亮剑行动为引领,扎实开展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每月双随机人员分组和检查企业,严格规范使用执法平台“双随机”系统,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二是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突出例行监测超标、环境信访举报线索核查等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凡监测数据超过标准10%的一律查处;凡因信访举报经查实存有违法行为的一律查处;未经排污许可擅自排污的一律查处;存在安全隐患责令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一律查处。三是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针对“散乱污”企业特点,逐镇(街道)、逐村、逐工业小区、逐废弃场院、逐工业大院进行持续排查。对新摸排出来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实施分类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四)扎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件核实,逐件销号。始终把长效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建章立制,实施长效管控,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到位、治到位、管到位,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

(五)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加强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准确及时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与处置状况,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我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督促所有产废企业纳入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管理,不以无环评、无验收、企业不规范等原因,不给企业开户,确保应开尽开,畅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处置途径。严格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六)不断强化环境应急管理。采取日常监察与应急管理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限期整改相结合等方式,对敏感区域、重要部位、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实施拉网式全覆盖排查,落实“一源一档”,建立重点风险源电子库。督促指导重点风险源企业抓好应急管理,组织一次以化学品泄漏为背景的环境应急救援演练,形成领导统一、职责明确、反应灵敏、决策科学、处置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风险的实战能力。

(七)保障区域土壤安全利用。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发挥组织协调和牵头推动作用,利用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做好目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和考核评估,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农用地详查结果做好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加强受污染农用地治理,开展重污染农用地结构调整;建立建设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做好建设用地收储、出让、划拨等环节监管,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个90%以上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