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
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任务,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为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现就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0年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范围
辖区内纳入《管理名录(2019年版)》(详见附件)拟发证行业的所有企业。
二、时间安排
纳入《管理名录(2019年版)》行业的所有企业,2020年3月底前,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注册;4月底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登记。新建成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排污许可申请平台
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申报,具体流程见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
四、联系方式
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联系人:倪敏联系方式 86111510
通州区排污许可交流群群号(QQ):386225901
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