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04-0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保障环境执法需求,区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招聘男性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司勤人员 2 名。
二、招聘条件
1 、年龄 35 周岁以下( 1983 1 1 以后出生);
2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 、持 C1 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 5 年以上驾龄( 2013 1 1 前取得驾驶证);
4 、思想品德优、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5 、无严重疾病,健康状况良好。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 )五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酒驾、醉驾、毒驾记录的;
2 )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 )提供虚假信息的;
6 )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采用驾驶操作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提供个人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 3 张。
2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8 4 11 4 13 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报 (金沙街道翠园路 10 号)。
3 、技能测试与聘用
1 )驾驶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实际驾驶技能。
2 )面试。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交通常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3 )考察。对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安全行车、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3 )体检与公示。拟录用人员按 1:1 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录机关从测试成绩、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区环境保护局在《中国通州》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另择优进行一次性递补。
4 )聘用。经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进入 3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由劳务公司实施劳务派遣。
五、薪酬待遇
1 、聘用人员试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待遇执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
2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六、纪律与监督
对录用人员不能履行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区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规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区环境保护局有权予以辞退或终止派遣。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6115300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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