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2023年度南通市通州区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
来源: 通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4: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tong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导航→垂直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信息)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本次招标项目总预算价3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

4.最高限价:人民币29.8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2024年5月底前,完成通州区2023年污水处理厂运行专项分析报告。如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9.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s://www.court.gov.cn/index.html)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s://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4日前。

地 址:南通高新区金通路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5962903775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响应磋商的,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66号七楼东侧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66号七楼东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银河路66号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3-86109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高新区金通路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5962903775

八、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 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开标前及时关注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