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858/2018-000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曹群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
关于曹群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派出所、中队,机关各部门、大队:
经12月23日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决定:
曹群英同志任区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副政委职务;
李祥同志任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川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宣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免去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张益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邱兵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挂任金新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
葛亚峰同志任四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张芝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瞿海燕同志任四安派出所教导员,免去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范权同志任张芝山派出所所长(挂任张芝山镇党委委员),免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兼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张勇同志任张芝山派出所教导员,免去西亭派出所所长职务;
魏晓雷任川港派出所所长(挂任川姜镇党委委员),免去东社派出所所长职务;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