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858/2014-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01-27 发布日期: 2014-01-27 有效性:
名称: 关于陶红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陶红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01-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派出所、中队,机关各部门、大队: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陶红光同志任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陈海峰同志任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陈作权同志任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科长,免去西亭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林沂兵同志任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免去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主任助理职务;
邢燕同志任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队指导员,免去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邱晓华同志任指挥中心综合室主任,免去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彩霞同志任指挥中心综合室副主任;
王利民同志任政治处副主任兼考核管理科科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曹晓华同志任政治处组织人事科科长,免去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王婧同志任政治处宣传教育科科长,免去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职务;
蔡俊炜同志任政治处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严志强同志任公安干部学校教务处主任,免去公安干部学校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张明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职务;
毛素龙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兼网络侦查中队中队长,免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侦查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唐振东同志任科技情报大队科技通信科科长;
顾晓华同志任科技情报大队公共安全智能化管理中队指导员,免去出入境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沈锋同志任科技情报大队公共安全智能化管理中队副中队长;
孙卫江同志任纪委(监察室)正股级纪检员,免去纪委(监察室)副股职纪检员职务;
张小平同志任纪委(监察室)审计科科长,免去警务保障室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张富中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成春明同志任信访科科长,免去信访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职务;
任炳善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免去政治处副主任兼公安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严卫东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兼装备保障科科长;
季葆华同志任警务保障室财务科科长,免去纪委 (监察室)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施海飞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职务;
施云飞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兼行政案件审核中队中队长,免去法制大队治安案件审核室主任职务;
陈国荣同志任法制大队行政案件审核中队指导员,免去法制大队治安案件审核室副主任职务;
陆爱明同志任法制大队刑事案件审核中队中队长,免去法制大队刑事案件审核室副主任职务;
张建同志任法制大队刑事案件审核中队指导员,免去法制大队刑事案件审核室副主任职务;
蒋海钰同志任法制大队执法监督指导中队中队长,免去法制大队治安案件审核室副主任职务;
陆卫东同志兼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邢薇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教导员兼综合室主任;
李政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免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侦查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朱建平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侦查中队指导员,免去先锋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吴立新同志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调对接中队中队长,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卫军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出入境管理大队涉外安全管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成亮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兼出入境管理中队中队长;
顾建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涉外安全管理中队中队长,免去出入境管理大队涉外安全管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顾杰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剑峰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职务;
陈培忠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晓益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综合室副主任;
任华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驻国税公安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新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职务;
徐予言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免去平东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韩建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驻国税公安办公室主任,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副指导员职务;
王向华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驻地税公安办公室副主任,免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陈立新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袁黎明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免去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职务;
杨健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教导员兼综合室主任;
施晓明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综合室副主任;
李春雷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免去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徐卫国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免去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许烨蔚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副指导员;
钱苏南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免去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王晓荣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免去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职务;
王舜霆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免去张芝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付涛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
俞卫星同志任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案件查处中队中队长,免去法制大队刑事案件审核室主任职务;
陈学军同志任巡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巡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莫雪飞同志任巡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十总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王鹏飞同志任巡防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刘军同志任巡防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免去城西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张建波同志任巡防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指导员职务;
张平涛同志任巡防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免去拘留所指导员职务;
瞿建同志任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巡防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盛晓辉同志任拘留所副教导员,免去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孙永刚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六中队中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七中队中队长职务;
严百灵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十中队中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指导员职务;
邱东锋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宗凌云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综合室主任,免去刑事警察大队综合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刘杰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凌钢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葛春荣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刘建飞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孙厚亮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免去刑事警察大队三中队队长助理职务;
贾大鹏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三中队副指导员,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队长助理职务;
张林纲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三中队正股级副中队长;
徐卫军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三中队指导员职务;
瞿红梅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指导员,免去刑事警察大队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朱琛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
张晓鸽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
马达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指导员,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张卫东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免去西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徐鹏飞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
周华华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
孙在朝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中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指导员职务;
苟进京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指导员,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王雷兵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副中队长;
陈锋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九中队中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王建国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九中队指导员,免去石港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潘航波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九中队副中队长;
马洪泉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指导员,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张威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姜重任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母川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
王新权同志任合成行动队(技侦工件站)队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吕民军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黄建华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车辆管理所所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刘桥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丹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综合室副主任;
姜侯军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职务;
葛许琴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指导员,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法制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陈晓华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兴仁中队指导员职务;
周陆兵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李峥嵘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王江南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法制宣传科科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管智能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建华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法制宣传科副科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刘桥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凌军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指导员,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平潮中队指导员职务;
顾永刚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正股级副所长;
邢蕾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
马红星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管智能中心主任,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管智能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王玲玲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管智能中心副主任;
纪新荣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二甲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忠林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
顾燕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法制宣传科科长职务;
丁卫峰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指导员,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十总中队指导员职务;
邢华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二甲中队中队长,免去城北派出所副指导员职务;
曹泽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十总中队中队长,免去川港查报站站长职务;
杨学军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十总中队指导员,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刘桥中队指导员职务;
王政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十总中队副中队长;
邱健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石港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指导员职务;
徐倬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石港中队副中队长;
曹长均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刘桥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石港中队中队长职务;
戴建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刘桥中队指导员,免去刘桥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韩新泉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平潮中队指导员,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平潮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朱钰泉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兴仁中队指导员,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石港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崔志斌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兴仁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先锋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徐陈成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兴仁中队副中队长;
陈斐华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通海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指导员职务;
徐举纲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通海中队指导员,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平潮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沈罡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通海中队副中队长;
袁永勤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通海中队正股级副指导员,免去先锋派出所副指导员职务;
葛峥楠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先锋中队副中队长;
曹跃华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川姜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川姜中队指导员职务;
蒋卫忠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川姜中队指导员,免去兴仁查报站站长职务;
曹虎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川姜中队副中队长;
张建心同志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川姜中队副指导员;
张新民同志任城中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建彬同志任城中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平潮查报站站长职务;
臧升瑞同志任城中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俞晖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
葛鑫同志任城北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川港派出所副指导员职务;
徐锋同志任城北派出所副所长;
卢锋同志任城东派出所指导员,免去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福平同志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
施建林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开发区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周志鹏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严林华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黄尧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
严楠楠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
宋宇飞同志任城南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季汉兵同志任城南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吕守印同志任城南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李国忠同志任城西派出所指导员,免去城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袁奎同志任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顾峰同志任西亭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巫垒垒同志任西亭派出所副所长;
沈捷同志任东社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东社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王东辉同志任东社派出所副所长;
陆凯锋同志任十总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徐卫平同志任十总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黎明同志任骑岸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黄晓东同志任骑岸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城中派出所所长助理职务;
瞿育贤同志任五甲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五甲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陈永松同志任五甲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巡防大队三中队副指导员职务;
金小建同志任石港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丁善荣同志任四安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四安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韩俊生同志任四安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姜卫华同志任四安派出所副所长;
邵立福同志任刘桥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韩峰同志任平潮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平潮派出所所长助理职务;
陈发同志任五接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五接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邵坚同志任五接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兼开沙岛派出所指导员;
黄然平同志任五接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刑事警察大队九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王小兵同志任五接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许兵同志任长江水上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周曙光同志任五接派出所副所长;
丁锐同志任平东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金建飞同志任平东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平东派出所副指导员职务;
戴汉斌同志任兴仁派出所副所长(副主任科员),免去兴仁分局副分局长(副主任科员)职务;
朱剑锋同志任兴仁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吉春鸣同志任兴仁派出所副所长;
王粤同志任兴东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兴东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马进同志任兴东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张俊成任同志先锋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五甲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建明同志任先锋派出所副所长;
潘建锋同志任张芝山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陶程煜同志任张芝山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川港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剑平同志任张芝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江磊同志任张芝山派出所副所长;
卑春峰同志任川港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川港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李飚同志任川港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焦海枫同志任川港派出所副所长;
陈军同志任川港派出所副所长;
陈宏同志任姜灶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姜灶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赵忠祥同志任姜灶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免去城中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吴志刚同志任姜灶派出所正股级副所长;
曹卫兵同志任川港查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免去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兴仁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张宏冲同志任兴仁查报站站长,免去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顾德华同志任平潮查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免去刘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沈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范权同志兼任政治处副主任,免去其政治处宣传教育科科长职务;
蔡斌同志兼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免去其警务保障室财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邓星林同志骑岸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成鹤银同志刘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邱兵同志科技情报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免去郭兵同志指挥中心副主任兼指挥调度科科长职务;
免去唐炜同志科技情报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职务;
免去徐木林同志法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晓东同志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曹明同志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曹汉明同志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倪飞同志开发区分局副分局长兼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勇同志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剑华同志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葛云飞同志兴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魏晓雷同志五甲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邵建军同志十总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免去王仲达同志东社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刚同志城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松林同志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解林见同志骑岸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免去黄红武同志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十总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凌健同志先锋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季新同志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曹茂龙同志石港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免去施峻同志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九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杜建平同志平潮分局副教导员兼平潮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免去费建华同志平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述新同志治安管理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免去陆剑锋同志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调对接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马荣震同志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指导员职务;
免去黄敏捷同志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川姜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张苏同志纪委(监察室)副主任兼审计科科长职务;
免去葛亚锋同志张芝山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兼川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施建斌同志张芝山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免去李祥同志西亭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曹和周同志通海分局副分局长兼姜灶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建华同志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吕建军同志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成卫东同志刑事警察大队法医鉴定所指导员职务;
免去曹灿华同志刑事警察大队九中队指导员职务;
免去施扬同志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成贞涛同志兼任的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茅文忠同志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通海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葛德林同志城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陆根宝同志巡防大队综合室主任职务,调开发区派出所工作;
免去葛锦兵同志看守所侦审中队指导员职务,调保安公司押运大队工作;
施忠惠同志负责公安干校工作。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