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36858/2017-0001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号: | 通公委〔2017〕6号 | ||
| 成文日期: | 2017-07-27 | 发布日期: | 2017-07-27 | 有效性: | |
| 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关于印许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关于印许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派出所、中队,机关各部门、大队: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印许斌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二中队队长助理,免去刑事警察大队综合室主任助理职务;
母川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姜重任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十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陆凯锋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预审中队副中队长(正股级),驻八中队工作;
周华华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预审中队副中队长,驻十中队工作;
顾燕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职务;
蒋卫忠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四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姜侯军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二甲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韩新泉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刘桥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平潮中队指导员职务;
邢华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川姜中队中队长,免去交通警察大队二甲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卫冲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四安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张富中同志任看守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免去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马达同志任看守所侦审中队中队长,免去看守所侦审中队指导员职务;
顾建军同志任拘留所副所长,免去看守所侦审中队中队长职务;
马进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免去兴东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职务;
金建飞同志任刘桥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平东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邵坚同志任新联派出所所长,免去五接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兼开沙岛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张建同志任兴仁派出所副所长(副主任科员),免去拘留所所长职务;
丁锐同志任兴东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免去平东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职务;
葛春荣同志任先锋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八中队中队长职务;
孙永刚同志任张芝山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免去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六中队中队长职务;
曹跃华同志任姜灶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免去交通警察大队川姜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季建同志交通警察大队四安中队指导员职务,调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工作;
免去黄建华同志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毛建军同志水上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长江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杜建平同志兼任的新联派出所所长职务。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