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大队,基层各派出所、中队,看守所、拘留所: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局领导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孙康同志(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全面工作,统筹全局公安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办公室、执法规范化建设、干部人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意识形态工作。
分管办公室、法制大队。
贲驰同志(政委、党委副书记):协助孙康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综合绩效考核、警务机制创新改革。协助负责干部人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政工室、考核办。协助分管法制大队。
联系城南、城西派出所。
王志清同志(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统筹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反邪防邪、政治安全保卫、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管理和高质量考核相关工作。
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交通管理支队十一大队(通州)。
联系平潮、五接、刘桥派出所。
邱兵同志(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统筹疫情防控、警务服务工作。负责保密安全、网络安全、技术侦察工作、大数据指挥服务工作、出入境管理、警察公共关系、作风建设工作。协助负责办公室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组长。
分管情报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政务服务大队)、技术侦察支队派驻通州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协助分管办公室。
联系兴东、兴仁派出所。
李祥同志(副局长):负责刑事侦查、合成侦查、反恐、禁毒、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警务保障工作。协助负责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分管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务保障室。协助分管考核办。
联系先锋派出所。
赵小波同志(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监所管理工作。协助负责刑事侦查、合成侦查、反恐、禁毒工作。
分管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协助分管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大队)。
联系石港、十总派出所。
邓星林同志(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主持政工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警务督察、审计、信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分管机关纪委(从严办)、督察审计大队(信访举报中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公安党校。
联系开发区、东社派出所。
周小锋同志(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王述新同志(副局长):统筹平安通州建设工作。负责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巡逻防范、留置看护和警卫工作。
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留置看护大队、警卫大队)。
联系二甲、川港派出所。
朱锋同志(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主持刑事侦查、合成侦查、反恐、禁毒工作。负责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
分管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城中、西亭派出所。
曹勇同志(三级高级警长):协助李祥同志工作。协助负责刑事侦查工作,重点负责研究推进防诈反诈工作。
协助分管刑事侦查大队。
倪军同志(二级高级警长):协助贲驰同志工作。协助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负责研究推进执法办案中心争创高星级建设工作。
协助分管法制大队。
曹群英同志(三级高级警长):协助李祥同志工作。协助负责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重点负责研究推进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协助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葛伟峰同志(三级高级警长):协助王述新同志工作。协助负责警务保障工作,重点负责研究推进基层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协助分管警务保障室。
曹勇、倪军、曹群英、葛伟峰四名同志除以上分工外,均需负责队伍建设调研、“五所联建”工作和相关阶段性重点工作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