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主要职能
区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公安工作政策、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防范、侦察和打击毒品犯罪。
(七)负责公安巡防,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九)实施、指导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来华工作和留学外国人入境、居留、签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基本建设等标准、制度。
(十三)负责全区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