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公安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通州区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09:2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9年,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以中央、省、市、区“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实施意见为基本遵循,瞄准“全国执法示范”总体目标,打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区公安局连续十二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并连续两轮被省厅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区普法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围绕“5.15经侦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诈骗、防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法治宣传讲座等形式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拓展普法阵地,通过通州公安微警务,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辖区群众法治意识逐步提高。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法制度。领导层面,以述职述廉述法、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为抓手,不断倒逼领导干部主动学法、规范用法,确保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民警层面,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抓手,狠抓民警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全局共有24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分别达到100%、11.3%。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区公安局法律顾问,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组建通州公安法制小组微信工作群,为法律顾问实时提供法律顾问提供平台。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中择优推荐18人担任我局公职律师(其中一人已退休),成立公职律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推进实施方案,积极组织2019年度公职律师申报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抓复议诉讼

一是重大决策稳评。区局出台《通州区公安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党委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行为。出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决策机制。重要文件出台均需办公室、纪委、法制、考核办核稿,局领导签发,不出台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落实执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涉黑涉恶类警情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集体通案制度》、《通州区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等执法制度,每月发布执法公示情况通报,通过举办法制夜校就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再强调,行政、刑事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是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等,在市场监管平台中统一上传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5项,治安、内保、禁毒、网安等部门按照《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序时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上传检查对象库,制定抽查计划和任务,检查结果录入平台。今年以来,共制定单一部门抽查计划任务10项,检查企业26家;制定跨部门随机抽查计划任务1项,参与跨部门随机抽查3次,检查企业55家。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每月组织对治安行政案件进行集中评查,执法卷宗制作水平进一步规范。2019年以来,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复议参与率达100%,出庭应诉率达100%。无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执法人员未发生执法违法犯罪。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未插手干预具体司法案件。

(三)加强公正司法,打牢发展根基

一是落实系列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为严肃执法责任落实,运用“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执纪形态从严治警暂行规定对造成行政诉讼败诉及被检察监督、区局纠违、上级通报的5案7人追究了执法责任,被追责对象涵盖了产生执法问题的案件主办民警、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

二是不断探索推进执法公开。2019年,对警情、案件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开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经审批不予公开外全部予以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现警情案件办理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等网上分类公示,实时在线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评判。依托省厅执法公示平台及通州公安微警务,主动公示警情处理、案件状态、人员措施、涉案财物等各类数据,公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依托中国通州政府网站,每月公开刑事复议、未进入刑事程序交通死亡事故责任认定等文书,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今年以来,公示刑事不予立案复议决定书12份,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0件。

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人大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每季度报备刑事立案后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决定绝对不诉案件,法院决定逮捕而公安未报捕案件(危险驾驶除外),今年以来,共报备撤销案件24件,及时反馈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瑕疵案件的纠正、补正情况。针对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季度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源头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场所管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截止2019年,已连续12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连续两轮被省厅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为推进更高水平执法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但法治政府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不能划等号,两者创建条目不完全相同,法治政府创建涉及条目多,责任分解尚未完全落实到具体业务警种,部分部门对创建条目还不够熟悉。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执法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党委议法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局长办公(扩大)会。2019年4月3日上午,召开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规范执法作风建设“四合一”会议;4月16日上午,召开一季度党委议法会议;7月26日下午,召开全区公安工作半年点评会,高标定位,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始终把法治建设居于重要地位,2月20日,副区长、公安局长杨彬作题为《推进高质量公安工作 打造高素养职业警队 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公安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重点要实施“四大行动”,要全面实施“执法服务升级行动”,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实现新作为。4月17日,区局以重要文件形式下发《通州区公安局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及《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及班子成员协同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机制。

三是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联合检法部门出台《南通市通州区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对刑事诉讼中的重大问题、重要行动、重大案件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三长参加,及时进行会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2019年以来,已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10余次。针对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协调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妥善解决执法争议。

四是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18年以来,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党委(扩大)会等形式,副区长、公安局长杨彬直接下发探索双执法记录仪处警模式、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任务交办单7项,明确牵头领导及办理时限,落实办公室对交办任务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中央、部省、市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系列部署,对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解表,统一思想、落实责任、销号推进,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体现法治担当,确保蝉联“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努力实现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