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以中央、省、市、区“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实施意见为基本遵循,瞄准“全国执法示范”总体目标,打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区公安局连续十三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并连续三轮被省厅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区普法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各单位围绕“全民禁毒宣传月”、“安全生产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特定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法治宣传讲座等形式进行防诈骗、防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8月21日,在万达广场参与民法典宣传活动,11月6日,我局公职律师沈陵陵深入二甲镇,参与通州区“千场社科讲座进社区”活动。同时,拓展普法阵地,通过通州公安微警务、通州公安抖音,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辖区群众法治意识逐步提高。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法制度。领导层面,以述职述廉述法、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为抓手,不断倒逼领导干部主动学法、规范用法,党委中心组强化集中学法,4月9日下午,区局邀请南通市律师协会会长石金荣律师,围绕“刑事侦查过程中的民法意识”进行授课;民警层面,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抓手,狠抓民警执法能力素质提升。截止目前,全局共有31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分别达到100%、12.1%。今年,强化民警学法考法,依托“江苏省公安机关网上法律学校”部署应用,要求民警网上学法积分每月不低于100分、每年不低于1200分;法制民警和法制员网上学法积分每月不低于150分、每年不低于1800分;网上学法学分每月不低于5分,每年不低于40分。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区公安局法律顾问,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组建通州公安法制小组微信工作群,为法律顾问实时提供法律服务平台。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中择优推荐担任我局公职律师,成立公职律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推进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目前,我局现有公职律师22名。组织公职律师开展公安法学研究课题调研,我局公职律师钱美希撰写的《以法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关于提升公安机关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响应能力的研究》等多篇文章被省厅刊载录用。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抓复议诉讼
一是重大决策稳评。区局出台《通州区公安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党委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行为。出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决策机制。重要文件出台均需办公室、纪委、法制、考核办核稿,局领导签发,不出台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4月16日,中国通州政府网站发布《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通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局“加强流浪犬只管理”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公开。
二是落实执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涉黑涉恶类警情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集体通案制度》、《通州区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等执法制度,每月发布执法公示情况通报,通过举办法制夜校就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再强调,出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试行)》,推动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是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下发《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明确2020年单一及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治安、内保、禁毒、网安等部门按照《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序时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制定单一及跨部门抽查计划任务12项,抽查企业28家。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每月组织对治安行政案件进行集中评查,执法卷宗制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已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6次。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复议参与率达100%,出庭应诉率达100%。无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执法人员未发生执法违法犯罪。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未插手干预具体司法案件。
(三)加强公正司法,打牢发展根基
一是落实系列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有错必纠、有错必查”的执法导向,根据区局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执纪形态从严治警暂行规定及民警积分管理实施办法,对2019年二季度及下半年被检察监督、区局纠违及上级检查通报的27案30人追究执法责任。同时,出台《关于激励民警依法办案的五条意见》,树立“即使办案有瑕疵执法被追责,亦比不办案少办案强”的正确导向。
二是不断探索推进执法公开。2020年,对警情、案件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开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经审批不予公开外全部予以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现警情案件办理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等网上分类公示,实时在线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评判。依托省厅执法公示平台及通州公安微警务,主动公示警情处理、案件状态、人员措施、涉案财物等各类数据47300余条,公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1200余份。依托中国通州政府网站,每月公开刑事复议、未进入刑事程序交通死亡事故责任认定等文书,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今年以来,公示刑事不予立案复议决定书6份。2020年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8件,其中已办结36件。
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人大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每季度报备刑事立案后撤销案件,今年以来,共报备撤销案件36件,及时反馈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瑕疵案件的纠正、补正情况。坚持什么执法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开展“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五大类八个方面的重点整治问题,通过单位自查、实地检查、网上巡查等方式,发现各类执法问题11000余条,已整改10000余条。按照整治一类问题、建立一项制度、规范一种行为的工作思路,强化建章立制,制订《关于派出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工作规定》及《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案件卷宗管理、移交工作规定》。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截止2020年,已连续13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连续三轮被省厅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我局虽成立了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但法治政府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不能划等号,两者创建条目不完全相同,法治政府创建涉及条目多,责任分解尚未落实到具体业务警种,部分部门对创建条目不熟悉、不了解,还存在思想尚未完全统一、责任尚未完全落实、措施尚未完全跟进等问题。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执法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党委议法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执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例会。1月22日下午、7月19日上午、10月28日下午,通州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杨彬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分别专题听取季度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4月1日上午,通州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局局长杨彬主持召开续会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暨2020年法治公安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6月10日上午,召开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规范执法作风建设实战练兵工作会议,高标定位,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始终把法治建设居于重要地位,5月9日,副区长、公安局长杨彬作题为《构建现代警务新体系 推动区域治理现代化 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胜贡献公安力量》的公安工作报告,提出2020年重点是构建“四个体系”,提升“四种能力”。提出以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目标,以建设“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执法办案基地为重点,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局《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不断提高通州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三是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今年,区局把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立项工作予以推进。4月17日下午,区局召开四月份执法管理委员工作例会暨2020年“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葛伟峰副局长参会,提出“联动协调责任化、问题整改实效化、责任追究具体化”三点要求,要求部门立足通州实际,深入摸排执法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2020年度“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切实成效。
四是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以来,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党委(扩大)会等形式,副区长、公安局长杨彬直接下发制定2020年度法制工作要点、整治执法问题、追究执法过错等任务交办单32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及办理时限,落实办公室对交办任务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中央、部省、市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系列部署,对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解表,统一思想、落实责任、销号推进,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体现公安担当,确保蝉联“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努力实现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