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36858/2014-0000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号: | 号 | ||
| 成文日期: | 2014-02-27 | 发布日期: | 2014-02-27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一、办事程序
二、适用范围
除消防验收范围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第二十四条
四、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分管领导分工—经办人办理—支队领导签发—制作意见书—窗口办结
六、申报资料
(一)土建工程: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页面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2、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无消防设施工程除外),民用建筑应提供外墙保温材料检测报告;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合格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未抽中工程);
4、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5、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人员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6、消防产品登记表,消防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加盖销售单位或生产厂家红章的复印件)、出厂合格证;
7、钢结构防火涂料、自动消防炮系统等验收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资料。
8、《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检测报告》(与消防审核意见书发放部门联系);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没有的填“无”);
10、竣工图(除结构外的全套施工图,并加盖竣工章),其中还需提供一张总平,同时需提供全套竣工图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及光盘说明,光盘说明需施工单位盖公章。
(二)内部装修工程: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页面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2、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无消防设施工程除外);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合格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未抽中工程);
4、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5、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人员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6、消防产品登记表,消防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加盖销售单位或生产厂家红章的复印件)、出厂合格证;
7、钢结构防火涂料、自动消防炮系统等验收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资料;
8、《装修材料监督抽查检测报告》(向消防审核意见书发放部门联系);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没有的填“无”);
10、竣工图(全套装修图和消防图纸,并加盖竣工章),同时需提供全套竣工图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及光盘说明,光盘说明需施工单位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