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构职能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06-0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通市通州区发改委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制定发改委老干部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协助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老干部生病住院、药费报销有关服务工作,协助领导妥善处理老干部病亡善后工作,帮助解决老干部的家庭实际困难;负责搞好发改委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组织建设,及时了解、掌握老干部的状况和要求,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和办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和鼓励老干部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老干部参观视察、情况通报和负责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老干部有关报刊征订和发放工作;承办其它事项。
南通市通州区价格认证中心职能 :
依法承担着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地税、财政等部门办理的各类涉纪价格认定、涉案价格鉴证、涉税价格认定、价格争议调解、商品房成本认证等职能,具有对纪检监察、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标的)价格进行认定与鉴定的资质,具有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矛盾纠纷调处的资质。
  通州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通州区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区政府实行发展散装水泥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由常务副区长每年与有关部门、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征收、使用、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审核水泥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生产能力和生产量。审定施工具备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能力。审定有关单位或个人使用散装水泥量、预拌混凝土量和预拌砂浆量。审批有关建设单位因特殊原因改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区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流通、使用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国家、省散装水泥规定的,依法实施处罚。组织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对区内散装水泥产、供、销、用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评比。协助区政府协调处理区内与散装水泥工作有关联的单位或个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本区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企业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