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发改委部分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8 14: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发改委部分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施卫东同志 主持区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原市属企业改制遗留资产问题的协调处理及其信访维稳、法治平安工作。负责研究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分析和协调产业发展,调整与优化升级工业结构,进行行业规划与管理、大企业培育、化工等行业整治、新型工业化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目标考核、教育培训、工会和团委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做好主管的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主管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科、资金管理科。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工业科(产业转型升级科、运行监测协调科)。

协助做好党组工作、发改委全面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财政金融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经济体制改革科。

顾圣亮同志 负责价格和收费管理、价格调控和监测、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联系接轨上海工作。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价格监测科)、价格认定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

协助分管法规科(监管协调科、信用建设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粮食产业发展科。

王 燕同志 负责本委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妇女工作。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法规科(监管协调科、信用建设科)、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服务体系建设科)、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协助分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长江经济带发展科)、能源科、企业人员托管中心。

朱红婷同志 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规划与调研工作,组织协调产业政策研究与制订、发展目标管理考核,推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参与经济发展评价考核工作,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性协调经济体制与市场体系改革,企业改革改组与资产重组等工作。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经济体制改革科。

协助分管工业科(产业转型升级科、运行监测协调科)、服务业科、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服务体系建设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信息化发展科(两化融合推进科)、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杨 亲同志 具体负责公资办资产、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托管人员管理、维稳工作。负责研究制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及其政策,组织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开发建设和相关行业管理,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工作。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公资办资产管理科、资金管理科。分管服务业科、企业人员托管中心。

协助分管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

其他分工不变。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