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非居民冬供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04 16: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环节价格监管的政策要求、《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规〔2018〕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722号)有关规定,按照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结合南通华润公司配气成本、气源结构及购气价格等因素,经报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非居民用冬供气最高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我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为0.64元/立方米。

二、调整非居民用冬供气最高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冬供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12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鼓励对天然气大用户实行气价优惠政策。对属于燃煤锅炉改造项目使用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范围内的,销售价格调整为3.91元/立方米。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2024年4月1日起按照价格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非冬供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

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同时要强化服务,切实保障我区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