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SP(B)-13-4街区11-09、11-10等地块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SP(B)-13-4街区11-09、11-10等地块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以书面方式提交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或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为便于答复,提交意见时请提供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86416733
联系人:曹惠英
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青年南路24号
一、调整原因
为推进片区存量用地盘活更新,结合生态河道整治,经深化研究,二甲镇提出对原《规划》进行调整。
二、主要调整内容
11-09地块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0.26公顷,容积率0.5-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2米;11-10社会停车场地块用地面积0.14公顷,减少0.24公顷,停车需求可通过周边地块及本地块设置立体或地下停车位进行解决;根据河道整治方案对海甲竖河(镇区南段)蓝线及周边用地进行调整,不涉及指标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