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qejz/2020-0000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二甲镇 文号: 二政发〔2019〕38号
成文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19-12-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二甲镇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二甲镇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二甲镇 发布时间:2019-12-19 16: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局(办、中心)、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长效管理措施有效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2020年12月,在全镇开展彻底排查整治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理念,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根本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按照安全第一、从严管理,因势利导、保障民生,强化责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扎实推进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由曹顾涌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刘少华副镇长、黄红武所长任副主任,抽调镇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司法所、安监局、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派出所、消防中队、供电所、纪委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联合执法和督查考核,与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专项工作组合署办公。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部署落实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将隐患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配强配足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以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整合部门单位和社会群众力量,对群租房进行“兜底翻”,全面采集信息、掌握情况,做到群租房屋、房内结构、居住人员、安全隐患“四个见底”。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彻底摸排,做到每家每户“过筛子”,并建立“一户一档”,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漏死角。对群租房安全隐患“零容忍”,按照“边查边整、即查即改”的要求,对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群租房逐家下发《责令停租告知单》(加盖专项整治办公室印章),责令停止租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要采取断电断水、限期拆除等有力的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10月30日前,确保将排查出的群租房全部整治完毕。

(三)成效巩固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巩固成效,查找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镇专项整治办公室采取现场督察、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社区)群租房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检查及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职责

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履行监督指导职能,以彻底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为主要目标,切实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派出所主要负责出租房屋和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及时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拒不履行治安责任,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强化警示和震慑效应。安监局主要负责按规定对群租房重大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或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推动落实属地或单位整改责任。建设局主要负责研究出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落实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制度,会同派出所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对学校周边群租房的线索摸排,组织学校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对群租房装修过程中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群租房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备、利用违法建设作为群租房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罚。消防中队主要负责出租房屋居住安全涉及的消防管理工作,参照《“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导则》,重点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开展教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供电所主要负责对涉及群租房的供电企业资产、供配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对群租房及其内部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持。

(二)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党政领导包干到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干到户(单位)的责任包干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

党政领导对包干村(社区)内的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承担直接责任。村(社区)干部、民警、辅警、消防文员及网格员对包干户(单位)的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改告知、督促整改等工作,并将整治情况逐级上报。

(三)开展联合执法

严格贯彻落实部署要求,重点对群租房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治,对尚未整改以及已经整改但仍不符合要求的群租房一律停止出租。

1.村(社区)干部、民警、辅警、消防文员及网格员在排查中发现群租房安全隐患,呈报包干的党政领导小组,并向房东发放停租告知单。

2.对拒不整改的出租房屋,由包干村的党政领导协调专项整治办公室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实施停电停水、限期拆除等措施。

3.对拒不整改的房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对经过整改后达到规范要求的,由房东提出复租申请,经包干户的责任人对整改事项签字确认,再经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准予复租。

5.对整改完成后再次违反安全隐患整治标准的房东,按照“拒不整改”情形进行处置。

6.对因不落实主体责任而被采取停电等措施的房东,由镇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市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扎口抄送区发改委政策法规科,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现全社会的联合惩戒。

五、考核问责

(一)加强督查考核。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成效。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各村(社区)整改进度进行定期抽查,每月通报情况。同时,对各村(社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二)严格问责追责。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等行为,报送镇纪委。对工作中因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集体资产主管部门、党员干部整改不力的,由镇纪委严肃问责。凡是群租房发生火灾事故的,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高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充分依托和借助社会力量,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

附件:二甲镇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38号二甲镇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