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qejz/2020-0026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二甲镇 文号: 二政发〔2020〕50号
成文日期: 2020-09-22 发布日期: 2020-09-22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二甲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二甲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二甲镇 发布时间:2020-09-30 15: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局(办、中心)、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二甲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管理,切实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通政办规〔2020〕3号)精神,重点是压实应领未领施工许可证及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的监管责任,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结合二甲镇的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甲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由二甲镇建设局、二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甲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甲镇各村(居)等多个部门组成。二甲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二甲镇建设局。

二、明确管理责任

(一)对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的监管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通政办规〔2020〕3号)明确:“对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按属地管理、下沉管理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业主和施工方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受委托可以依法对建设施工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结合二甲镇管理体制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等实际,现对6种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管理作如下分工:

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建筑工程。由二甲镇网格员负责巡查,及时发现此类工程项目;网格员发现上述项目,应立即上报二甲镇建设局,并提醒项目建设方、施工方进行安全承诺。二甲镇建设局在接到网格员上报信息后,第一时间派专人现场核查处置。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和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由二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所在村居、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安全监管。

3.农村村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由二甲镇建设局负责安全监管。

4.市政、公用(含城镇燃气、给排水)、园林绿化、农路、农桥、电力、通信、环境等小微专业工程。由二甲镇建设局负责安全监管。

(二)应领未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监管

施工许可证办理前的房建工程,由二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工地临时围墙、临时工棚、场地平整等施工(申领施工许可证要求必须的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地不得擅自施工,督促工地尽快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如擅自施工的,应立即停止施工,第一时间报告区住建局、执法机构;在取得合法施工手续、完成执法程序、恢复施工前,会同区住建局、执法部门做好安全监管,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就停工期间的工地安全作出安全承诺,签署安全承诺表(见附件一)。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及时将办理情况推送至二甲镇建设局、镇综合执法局、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对依法应当领取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二甲镇建设局协助区住建局及时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三)对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的监管

由二甲镇建设局、镇综合执法局、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协助区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做好安全监管。

三、健全管理举措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找准排查整治的着力点。

(一)加强巡查力度

由二甲镇网格员负责巡查,及时发现此类工程项目;发现上述项目,应立即上报二甲镇相关部门,并提醒项目建设方、施工方进行安全承诺。

(二)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预动工、先承诺”的原则,业主或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主动向二甲镇的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承诺(见附件一),承诺表中列明项目名称、施工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工程概况等相关信息。

根据网格采集和部门推送的信息,二甲镇的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上门开展安全风险告知,发放《安全风险告知书》和《业主(建设方)、承建(施工)方、监管方基本职责清单》(见附件二、三)。

(三)提升安全监管服务

二甲镇相关部门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接到网格员上报信息后,第一时间派专人现场核查处置。网格员对已落实风险告知及安全承诺的项目应加强日常巡查,二甲镇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四)坚持严格执法

对已作出安全承诺的项目,巡查中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立即督促项目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巡查中发现未进行安全承诺的项目,立即督促停止施工,进行项目安全承诺、纳入监管。对未经许可开工建设、违反安全施工承诺、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等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进行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四、创新管理制度

(一)建立网格巡查发现制度。二甲镇全面整合基层网格管理,依托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建立健全辖区工程安全监管网格图,统筹安排,加强对网格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网格员业务能力水平。网格员在巡查中发现建设项目应领未领施工许可证、未进行安全承诺的,应立即上报二甲镇相关部门,并提醒项目建设方、施工方依法申办建设审批、进行安全承诺。二甲镇相关部门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接到网格员上报信息后,第一时间派专人赴现场核查处置。

(二)建立项目安全风险告知及承诺制度。根据网格采集和部门推送的信息,二甲镇相关部门安排专人上门开展安全风险告知,发放安全风险告知书(见附件二)。按照“预动工、先承诺”的原则,业主或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主动向工程所在地专门机构进行安全承诺,承诺表中列明项目名称、施工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工程概况等相关信息。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和二甲镇相关部门将对照业主(建设)方、承建(施工)方、监管方基本职责清单(见附件三),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网格员对已落实风险告知及安全承诺的项目应加强日常巡查。

(三)建立工匠管理制度。二甲镇建设局对辖区内的个体建筑业工匠(如木、瓦、油漆、装饰等工匠)进行登记造册;定期召开建筑工匠安全例会,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并发放培训登记证;与培训考核合格的工匠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鼓励工程建设单位或业主雇佣已登记在册的工匠,优先使用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工匠从事相关建筑施工活动,被雇佣的工匠应当服从配合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施工队负责人持培训登记证,加强队伍管理,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有效证件上岗。

(四)建立监管巡查督查制度。二甲镇相关部门根据工程项目清单,分片包干,制订巡查计划,强化辖区工程安全监管。巡查发现建设项目应领未领施工许可证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对已作出安全承诺的项目,巡查中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立即督促项目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巡查中发现未进行安全承诺的项目,立即督促停止施工,进行项目安全承诺、纳入监管。

各部门明确一名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便于工作联络和对接。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通政办规〔2020〕3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安全承诺表

    2.安全风险告知书

    3.业主(建设方)、承建(施工)方、监管方基本职责清单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安全承诺表及附件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