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dsz/2019-00088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东社镇 | 文号: | 东政发〔2018〕17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4-28 | 发布日期: | 2018-04-28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公安部、省、市、区消委会《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东社镇《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东社镇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公安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镇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8年春夏消防安全,根据通消委发[2018]2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订我镇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严管严控高危场所。聚焦全镇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家纺企业、化工企业、大跨度厂房、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危单位,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逐一落实“一场所、一对策”。6月底前,督促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9月20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冷库和使用聚氨酯泡沫的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违章动火、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全等问题。全面摸排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寺院、旅游等敏感场所,6月底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 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紧盯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房”、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以及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危险场所,居(村)要组织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对老旧住宅、“三合一”场所,督促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按照《“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导则》严格实施整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督促租赁双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引导群众严格落实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大力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蓝天”工程建设,推广设置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凡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违规留宿人员的,必须依法清理;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停工整改;凡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的,必须依法顶格处罚;凡是使用无证电焊工的,必须追究施工和建设单位责任),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 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对全镇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逐一过堂审查、逐一制定方案,力争春夏火灾防控结束前整改完毕。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排查中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督改。通过集中约谈等形式,明确村居、行业主管部门和隐患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6月10日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并组织媒体曝光。
4. 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6月底前开展一次电气产品质量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在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5.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全镇集中开展儿童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儿童游乐、托管、培训等儿童活动场所火灾隐患。结合国家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四部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对本镇范围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和儿童活动场所主体责任;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设置在住宅楼中的培训机构等“隐蔽性”儿童活动场所的排查整治。同时,结合我镇实际,经研判火灾特点和防控重点难点,全镇重点开展家庭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全镇家庭式作坊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切实摸清全镇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家庭式作坊,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数据,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督促指导家庭式作坊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细致地排查火灾隐患,加强防范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定重点监督区域及单位,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处罚。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面压降火灾事故起数。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单位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坚持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合格一家。对不按要求实施整治的单位从重处罚,导致后果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本阶段的治理达到预期成效。
6. 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紧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等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并督促涉会场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派出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强对重大活动的现场驻勤保卫和防火巡查,端午等节日期间前置备勤力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创新消防监管工作模式。
1. 推行监督执法“双随机”工作机制。推进转变执法理念,健全消防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消防监督检查实行随机抽取,通过定向指导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有效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深化预约制消防监督检查,加强执法规范用语应用,加大对单位及相关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2.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5月底前,督促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自查,并由单位法人签订《春夏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报镇消委会备案。
3.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贯彻“南京会议”精神,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各行业领域同步落实消防管理。加快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9月20日前,全镇既有单位接入总量不低于80%,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新建(改、扩)建工程同步接入,提高动态监管水平。加快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模块应用工作,发动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探索完善以奖代补等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网格员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4. 强化火灾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切实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村居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1.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6月底前,以镇党政领导、村居、行业部门负责人、社会单位法人为重点对象,分批次、分层次组织宣贯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内容,使其知晓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压实各村居和各行业部门职责任务,将消防工作纳入党政联席会议事日程和督查内容。
2. 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镇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和村居消防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常态化会商、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3. 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宣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分行业开展消防管理示范建设,6月底前,每个行业系统至少打造1个示范单位;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
4. 建立“汇报、通报、承诺”机制。每季度,派出所要向地方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1次消防工作情况和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向重点行业部门通报1次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每年,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四)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 提高社会单位先期处置能力。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灭火救援主体责任,开展灾情风险排查与评估,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推进重点单位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职责,并进行实名制备案。加强逃生防护、灭火药剂等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安全疏散。
2. 提升攻坚处突能力。修订完善应急灭火救援预案,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全员全岗练兵活动,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督促全镇家纺企业、化工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危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科学、安全、高效处置各类火灾事故。
3. 提升应急救援联合处置水平。派出所要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要对辖区所有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实现统一调度,接警联动每周测试一遍,联合演练每季度拉动一次。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及时补充一线作战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镇政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应急响应指挥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及社会联动单位职责任务,开展1次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大力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 扎实开展社会化宣传。各村居、各行业部门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要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各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派出所、中小学校共同部署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确保本镇范围内所有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100%有教材、100%有课时;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动员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119消防奖提名奖”评选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宣传氛围。
2. 大力推进媒体宣传报道。结合工作实际推出针对性强、影响力大的宣传内容,高频次、经常化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公益宣传,制作并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充分运用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春夏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并利用移动互联网向群众和“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
3. 强化宣传教育基础建设。要广泛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及消防刑事案件警示宣传;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三提示”宣传和全员“一懂三会”教育。
4.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社会化消防培训计划,推进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工程。与区委宣传部主动对接,强势推进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护佑乡村振兴”大宣讲活动,力争在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4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层层发动,营造舆论声势,动员全社会参与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5日至9月10日)。各村(居)、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清楚、整治成效明显。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各村(居)、相关行业部门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分析近期工作情况,紧紧抓住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量化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要将所有社会单位都动员起来,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推动将春夏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发挥系统、条线作用上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镇成立春夏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由宣传委员袁飞同志任组长,徐卫国、王刚二位所长任副组长,镇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镇安委办设立办公室,各村(居)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专门联络人,负责与镇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络,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春夏火灾防控期间,镇纪委、镇安委会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村(居)、相关行业部门春夏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监所),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报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联系人:阚永华联系电话:1358464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