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7009/2013-00003 |
文号: |
号 |
信息来源: |
地税局 |
生成日期: |
2013年03月13日 |
生效日期: |
2013-03-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通州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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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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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推行依法行政,加强科学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服务。
二、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执行;
2、真实公正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理结果应当公平公开;
3、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部门行业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4、方便群众,有效监督原则。
(二)基本要求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2、强化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3、按照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方便群众、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总体要求,对外进行社会管理职能公开。
4、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地税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局办公室及各科室的配合支持下,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局领导意见,确定办公室是牵头负责地税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职能科室,授权委托并督促本局电子档案中心,在正常工作日落实专人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监察室主要负责督查工作。
(三)强化责任考核。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区地税系统开展“三走进三必访”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建立专人负责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建立信息采编责任制,由相关科室提供采编内容,分管职能科室把关汇总,负责发布;办公室、监察室进行重点督查,纳入年终考核,并对照“问责制”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