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系统机构和职能配置的情况
来源: 地税局 发布时间:2017-09-07 字体:[ 大 中 小 ]
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系统机构和职能配置的情况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市局批复,
现通州局征管改革中有关机构职能调整情况,明确如下:
一、纳税服务机构
纳税服务局负责纳税服务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1.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履行相应监督管理、任务统筹和考核评价职责;
2.整合纳税服务资源,改进纳税服务手段,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等工作;
3.负责对纳税人服务需求的调查、分析与反馈,实施精准服务;负责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及平台搭建(如纳税人学堂);
4.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定期召开纳税服务联席会议,牵头研究协调国地税协作工作;
5.负责税务师的管理;
6.负责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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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动指挥中心布置的相关工作;
7.负责外网信息等相关纳税服务宣传工作;
8.负责各类税务公告事项的宣传;
9.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纳税服务局局长由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兼任。
二、基础管理机构
(一)职能配置
设立基础管理局,对外称第一税务分局。
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办税环节的纳税服务和征管基础事务处理。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提交的各类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2.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代开)、申报纳税、税款征收、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
3.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
4.负责宣传咨询辅导;
5.负责履行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基础管理事项(具体由税源基础管理事项清单列举明确)、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征管基础职责;
6.负责低风险信息提醒和处理;
7.负责各办税点、便民服务点、委托代征单位、综合治税单位等的征收业务指导和管理。
8.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第一税务分局内设综合管理(税源监控)股、一个线上办税服务股、两个办税服务股、两个基础管理股。
1.综合管理(税源监控)股主要负责本单位的行政管理、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资产和经费管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和外部协调,涉税资料集中传递和整理移交以及其他内部管理事务;负责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和评价考核;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2.线上办税服务股主要电话、邮寄、网上等线上办税相关服务和管理职能;
负责宣传咨询辅导;
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3 .办税服务股主要负责办税窗口的相关服务和管理职能;负责各委托代征单位征收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4 .基础管理股主要负责履行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基础管理事项(具体由税源基础管理事项清单列举明确)、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征管基础职责;负责低风险信息提醒和处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纳税服务局负责线上办税服务股的业务管理。
办税服务一、二股分别与基础管理一、二股合署办公。
三、风险监控机构
(一)职能配置
风险监控局对外称“第二税务分局”,同时挂“南通市局风险监控局第三分局”的牌子。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在南通市局风险监控局的指导下,承担具体分行业、税种、规模的风险识别项目相关工作的落实;
2.负责提请南通市局风险监控局发起相关风险应对任务;
3.负责本级风险应对机构提请实地核查、中等风险应对任务需移送稽查的初审上报;
4.接受南通市局风险监控局推送的风险应对任务并做好任务分配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地区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加工和分析,并纳入统一的平台管理;
6.负责大企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相关职能;
7.负责涉税违法案件举报管理;
8.负责本级风险应对的绩效考核评价;
9.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风险监控局内设综合管理(任务推送)股、数据情报股、风险识别(税源监控)股。
1.综合管理(任务推送)股主要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和外部协调;负责区局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风险任务制定、推送和风险应对绩效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2.数据情报股主要负责互联网涉税情报采集;纳税人报送数据、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涉税数据整理加工;涉税举报案件受理督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3.风险识别(税源监控)股主要负责按一级风险管理分配的税种、行业、事项组织开展风险监控;按征管基础事项组织开展风险监控;统筹相关税收风险监控指标模型建设及管理;根据南通市局风险监控局统筹安排,组织开展总局、省局和市级大企业管理对象的涉税信息采集;组建大企业工作团队开展风险监控和任务统筹;组织、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开展大企业风险应对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四、风险应对机构
(一)职能配置
风险应对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风险监控部门或系统自动推送的风险应对事项,负责到户实地核实(核查)的征管基础风险事项(具体由税源风险管理事项清单列举明确);
2.负责组织实施税额确认;
3.负责涉税备案(核准)事项的风险应对;
4.负责征管基础信息采集、核实、维护等工作;
5.负责行政区域内税收、社保费、基金收入任务的组织、统筹、协调;
6.负责涉税(费)上访等情况的处理;
7.负责税源监控、个体工商户管理、综合治税管理;
8.负责办税点、便民服务点、委托代征单位、综合治税单位等的管理。
9.负责与当地党委、政府及部门的沟通;
10.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立四个风险应对局,对外分别称为第三、四、五、六税务分局。其中:
1.第三税务分局对应区域为平潮镇、滨江新区(五接镇)、刘桥镇。
2.第四税务分局对应区域为南通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新街道)、兴仁镇、兴东街道(空港产业园)、二甲镇。
3.第五税务分局对应区域为锡通科技产业园(张芝山镇)、南通家纺城(川姜镇)、先锋街道。
4.第六税务分局对应区域为金沙街道、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西亭镇、东社镇、十总镇。
第三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内设综合管理(税源监控)股和两个风险应对股。
第四税务分局、第六税务分局内设综合管理(税源监控)股和三个风险应对股。
综合管理(税源监控)股主要负责本单位的行政管理、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资产和经费管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业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和外部协调;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评价考核;涉税资料集中传递和整理移交以及其他内部管理事务;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风险应对股主要负责风险监控部门或系统自动推送的风险应对事项、到户实地核实(核查)的征管基础风险事项(具体由税源风险管理事项清单列举明确)、税额确认事项处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五、稽查机构
(一)职能配置
稽查局与南通市局稽查局第二分局检查执行三科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稽查局接受南通市局稽查局的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税收检查任务;
2.负责市稽查局分配的区域检查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3.上级交办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4.风险监控部门发起的其他检查任务;
5.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稽查局内设综合管理(税源监控)股、审理股、四个检查执行股。
综合管理(税源监控)股负责行政管理、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资产和经费管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稽查工作计划的制订;负责根据推送的税收风险案源库确定稽查对象,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税收检查工作;负责税源监控,向相关部门反馈稽查建议;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审理股负责税务检查案件的审理和需上报区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案件的初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检查执行股负责上级和本级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本区范围内的税收检查实施、案件执行工作;完成区域检查任务;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六、机关科室
(一)设立基金管理科。
对外称“数据管理科”,将原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的基金费管理职能调整到基金管理科,专职负责基金费管理,从职能配置、组织保障上确保实现税费的同征同管同查。
(二)进一步理顺对口承接关系。
区局机关科室的职能与南通市局相对应的处室完全对口、全部承接。
1.政策法规科改为税政法规科承接市局政策法规处、税政管理二处的全部工作职能;
2.人事教育科承接市局人事处的全部工作职能,承接市局综合处的绩效考评职能;
3.办公室承接市局办公室的全部职能,承接市局综合处的督查督办、综合调研等职能;
4.规划财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基金管理科承接市局对应处室的全部职能。
区局机关科室要按照南通市局对应处室与地方党委政府牵头部门的对应关系进行工作任务的全部承接,确保职能边界清晰,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考核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三)优化督察内审职能。
成立内控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和兼职督察内审人员,除负责本级督察疑点自查、执法责任追究、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外,全面承接市局督察内审处(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简并层级、强化统筹,形成规范、集约、高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设立档案管理中心。
全面加强税务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由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各类档案的管理。档案管理中心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五)另按有关文件设置党的工作机构和纪检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