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执法主体、职责、权限
来源: 地税局 发布时间:2017-11-27 字体:[ 大 中 小 ]
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执法主体、职责、权限
一、
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
(一)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通州区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三)参与研究通州区宏观经济政策,从税收方面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区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市国税部门共同组织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负责本级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八)指导、管理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较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金税工程”的推广应用。
(十)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十一)垂直管理本区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办税环节的纳税服务和征管基础事务处理。
主要职能包括: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提交的各类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代开)、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宣传咨询辅导;负责履行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基础管理事项(具体由税源基础管理事项清单列举明确)、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征管基础职责;负责低风险信息提醒和处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三、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包括:
1.
负责在南通市局风险监控局的指导下,承担具体分行业、税种、规模的风险识别项目相关工作的落实;
2.
负责提请南通市局风险监控局发起相关风险应对任务;
3.
负责本级风险应对机构提请实地核查、中等风险应对任务需移送稽查的初审上报;
4.
接受南通市局风险监控局推送的风险应对任务并做好任务分配和管理工作;
5.
负责本地区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加工和分析,并纳入统一的平台管理;
6.
负责大企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相关职能;
7.
负责涉税违法案件举报管理;
8.
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四、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第三、四、五、六税务分局
(一)风险应对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1.
负责风险监控部门或系统自动推送的风险应对事项,负责到户实地核实(核查)的征管基础风险事项(具体由税源风险管理事项清单列举明确);
2.
负责组织实施税额确认;
3.
负责涉税备案(核准)事项的风险应对;
4.
负责征管基础信息采集、核实、维护等工作;
5.
负责行政区域内税收、社保费、基金收入任务的组织、统筹、协调;
6.
负责涉税(费)上访等情况的处理;
7.
负责税源监控、个体工商户管理、综合治税管理;
8.
负责办税点、便民服务点、委托代征单位、综合治税单位等的管理。
9.
负责与当地党委、政府及部门的沟通;
10.
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对分局执法管辖范围
1.
第三税务分局对应区域为平潮镇、滨江新区(五接镇)、刘桥镇。
2.
第四税务分局对应区域为南通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新街道)、兴仁镇、兴东街道(空港产业园)、二甲镇。
3.
第五税务分局对应区域为锡通科技产业园(张芝山镇)、南通家纺城(川姜镇)、先锋街道。
4.
第六税务分局对应区域为金沙街道、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西亭镇、东社镇、十总镇。
五、南通市通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主要职能包括:
1.
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税收检查任务;
2.
负责市稽查局分配的区域检查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3.
上级交办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4.
风险监控部门发起的其他检查任务;
5.
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6.
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