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来源: 地税局 发布时间:2017-10-30 字体:[ 大 中 小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中国与罗马尼亚对
1991年
1月
16日
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进行了全面修订,于
2016年
7月
4日
在布加勒斯特签署了全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罗双方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自
2017年
6月
17日起
生效,适用于
2018年
1月
1日
及以后取得的所得。
《协定》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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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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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
2017年
11月
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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