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15 10:5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8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扣财政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数据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动“阳光财政”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建立完善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局法规顾问积极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省财政厅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科室职能调整实际,今年专门修订完善了《通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通州区财政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通州区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表》,通过建章立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类型、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操作性、科学性。

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各项财政具体职能为依托,不断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目前主要是依托市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上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区级各类媒体报刊、局政务服务窗口等有效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在内部网络发布信息510条;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上发布信息293条;通州日报、电视台、电台等发布信息42条;向省财政厅等省级宣传媒体投报送财政信息147条;向财政部投报送财政信息5条;同时还利用财政对外服务窗口积极宣传普及各类财政扶持政策。

1、依托市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做好财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科室严格按照《通州区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表》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需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经法律顾问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办公室,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公告公示、应急管理、工作动态、行政发文、政策解读、财政资金、行政许可、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管理、回应关切等内容。

2、牵头做好全区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我局能严格按照《预算法》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统筹谋划,积极作为,牵头做好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2018年通州区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指导区直部门单位开展公开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公开工作,将实施年度政府预决算公开、实施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情况、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等任务明确到具体内容、时间节点,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和相关责任人。三是注重公开范围全面性、公开内容完整性和公开方式统一性,全面提升预决算公开的质效。2018年区直部门预算应公开63家(含气象局),已公开63家;单位预算应公开230家,已公开230家;2017年区直部门决算应公开63家,已公开63家;单位决算应公开230家,已公开230家;公开率为100%。

3、依托区级各媒体报刊公开财政重点工作。我局通过信息宣传考核的方式,督查各业务科室充分利用区级各类媒体报刊渠道主动宣传财政政策、财政扶持、财政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财政的认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定期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密切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解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4、充分利用上级财政部门门户网公开特色亮点工作。我局充分利用上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深度挖掘特色亮点工作,对工作中的成绩总结提炼,及时报送高质量的信息。2018年,我局在省厅等宣传媒体投报送财政信息147条,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投报送财政信息5条。连续两年获得江苏财政门户网内容保障考核积分我局在全省40个县区级信息直报点中名列首位。

三、严格程序办理,落实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通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由局办公室扎口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转、督办和统一答复,各业务科室负责具体经办,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具体办理流程如下:一是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初审和受理工作;二是办公室以“办理运转单”的形式,按照科室职能分工,流转到各具体经办科室;三是经办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办理意见;四是局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五是办公室进行统一格式审稿,完善答复办理意见;六是最终由经办科室分管领导负责签发。

2018年,我局本级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6件,协助区法制办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能在法定期限内妥善答复;因“罚没资产处置问题”引起行政复议1起,顺利通过了区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因依申请公开事项引起行政诉讼1起,经初审,二审,均驳回起诉。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有效提升了政府部门公信力,促进群众参与政府行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预防腐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各部门“阳光政务”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但与广大老百姓参政议政的强烈要求和对信息公开质量的更深层次需要还有一些差距,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才队伍建设还比较缺乏。通常在各单位都是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工作,一方面工作投入还不够,另一方面专业性有待提高,不能很好的适应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新要求。建议从上级层面统一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编制,专业从事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

2、强化预决算公开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根据《预算法》的要求,近两年,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预决算公开率能确保100%,但是也存在各单位公开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有些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财政部门是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但是实际工作中更多的是发挥指导作用,对各单位的强制约束还有待加强,导致财政部门工作量很大,其他单位存在依赖性,工作收效不明显。建议进一步明确强制约束,增强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3、优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相关考核。随着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各地各部门逐步重视,将预决算公开工作列入各类绩效考核,但有些考核方式还不够完善。例如,因为个别公开主体部门工作不到位,导致牵头的财政部门在已经完成好组织、指导、督查等基本职能的情况下被连带考核扣分。建议要进一步优化考核方法,预决算公开工作应该要更多的强调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作为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常态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