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通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14: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职责,拓宽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一)贯彻落实情况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财政公开栏目的管理,坚持公开信息的合法性、保密性、时效性原则,完善信息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建立问题、建议类稿件逐级审核机制,确保财政网络安全。2021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条,其中动态信息280条(省级以上录用18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6条,涉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民惠农专项补助、预决算公开等;发布文件政策解读2件。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监督条例》,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区207家单位全部实现预算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申请诉求,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内容,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2021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5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13件,涉及绩效工资总额、土地出让金、地块拆迁、财政数据等方面,全部按时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业务科室分工协作的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主动公开信息由具体经办人负责,经科长、分管领导、分管信息宣传领导审核后,再交办公室及时发布。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发布内容审核。同时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出具办理运转单,交由具体业务科室办理。科室提出答复意见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办公室按年度统一编号,形成正式答办件,并归档。

(五)平台建设情况

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区政府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惠民惠农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社会公益事业6大栏目分别明确科室管理职责。局办公室按季度对照信息公开栏目开展自查,保障内容正确性、时效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实行代理记账审批“告知承诺书”,2021年,“不见面审批”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5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梳理监管责任清单,制定2021年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完成对区实验幼儿园、区姜灶中学及区石港小学3家区教育系统学校的会计专项检查,截止12月底,全部完成财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进行了结果反馈。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答复办理的通知》《通州区财政局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的通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管理等要求。贯彻落实《南通市通州区信息宣传及网站保障工作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办公室牵头对科室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列入年度评先评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主动公开方面。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途径、形式比较单一的问题。下一步将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常态化管理,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与电台、报社等合作,加大与新媒体的融合力度,保障财政信息应知尽晓。

2. 依申请公开方面。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