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1-0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7年,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优化财政部门形象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动“阳光财政”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建立完善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及信息管理中心为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实施单位,实现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落实、同步推进。
  2.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我局通过建章立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局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形成了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机制保障。同时通过菜单式培训等形式,组织财政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预算法》等有关法规,掌握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信息技术新产品使用常识、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要求。组织财政干部参加保密法规知识专题测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选项。
  3.明确范围,严格把关。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制度,完善了通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南、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同时修订了涉密人员上岗、在岗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人员保密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将保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年终目标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遵守《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文明科室和先进个人评选。局内发文在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信息发布经领导审核才可发布,全年未有任何泄密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涉及群众利益的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全面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调整南通市通州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等。并对本局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包括单位概况和年度支出预算情况。单位概况包括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及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年度支出预算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单位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等。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布信息32条。向区档案局报送区级政府信息公开5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完善流程。由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交由具体业务科室办理。科室提出答复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提交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签署后,办公室按年度统一编号,形成正式答办件。
  2、强化痕迹管理。及时记录受理当事人信息公开申请收到时间,保留申请人邮寄的信封等资料。同时,我局采取可查询跟踪送达信息的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文书名称、编号、资料内容等信息填写在邮件详情说明中,并妥善保留邮件收据。
  3、规范答复,防范风险。我局专门从法律事务所聘请了法律顾问,所有依申请公开答复件都需经过法律顾问审核、修改,确保各环节程序合法、内容合规。答复件一律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范本答复,在不能套用范本的情况下,科室要反复与法律顾问沟通,并主动与区法制办联系,采纳意见,从源头消除法律风险。截至12月底,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被行政复议1起,区政府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1起行政诉讼正在办理中。